中华民国七十八年二月二十二日经济部经(七八)工○一一六六○号公告 #.K&]OV/88
中华民国八十年二月二十三日经济部经(八○)工○一○二一五号修正公告 ?AH<y/i<Y
中华民国八十一年一月十三日经济部经(八一)工○八○二一四号修正公告 rV{e[fGd
中华民国八十四年五月八日经济部经(八四)工○八四四六一○三二号修正公告 _dY}86{
中华民国八十九年二月八日经济部经(八九)工○八九三一四一九五号修正公告 +4Ra 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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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hj[g2S%X
为促进食品工业实施「食品良好作业规范(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简称食品GMP),以强化业者自主管理体制,确保加工食品品质与卫生,保障消费者及制造业者之共同权益,进而促进食品工业整体之健全发展。 VdrF=V&]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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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原则: &wvv5Vd
(一)、食品GMP之推行,采认证制度,由业者自愿参加。 nhxl#
(二)、食品GMP之订定分通则与专则两种,通则适用所有食品工厂,专则依个别产品性质不同及实际需要予以订定。 mcracj[B
(三)、食品GMP产品之抽验方法,订有中国国家标准者应从其规定,未订者得参照政府检验单位或学术研究机构认同之方法。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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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认证体系: y2>]gX5
(一)、为推动食品GMP认证,由政府与民间有关单位或团体代表共同组成「食品良好作业规范(GMP)认证体系推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推行委员会),并依业务性质委托适当之专业机构执行认证或推广宣导作业,另在推行委员会下设「食品GMP现场评核小组」及「食品GMP技术委员会」。 pu#<qD*w
「食品良好作业规范(GMP)认证体系组织架构」及「食品良好作业规范(GMP)认证体系推行委员会设置要点」如附件一、二。 {,-# ;A*yW
(二)、食品GMP认证体系作业程序如附件三,认证体系之实施规章及食品GMP认证体系专业执行机构甄选作业要点由推行委员会另定之。 .YlM'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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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推广与服务: XDQ1gg`
(一)、结合政府与业者共同办理推广宣导活动,以提高消费者对食品GMP认证工厂及其产品之认知与信赖。 V-|}.kOH2
(二)、食品GMP认证工厂及其产品得获颁证书及认证标志使用权。 %Z|*!A+wN5
(三)、协调有关检验机关、福利单位、合作社或其它机构,对食品GMP认证产品酌予减免检验(查)手续、项目或费用。 5{[0Clb)
(四)、对业者及消费者提供信息或咨询服务。 xg&vZzcl
(五)、办理讲习、训练及有关技术与管理辅导。 G 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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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它有关推广与服务措施。 3i1>Ej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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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经费预算: {s]eXc]K}
本方案所需经费由政府及参与厂商共同分担。 i|e-N?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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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本方案由经济部核定后实施,修正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