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和品牌信誉是认证食品农产品的生命线,食品和农产品认证规模越大,社会认知度越高,越是需要加强政府监管。如果产品质量和安全出现问题,市场秩序不规范,不仅影响单个企业和产品形象,而且损害消费者利益,甚至动摇食品和农产品认证的根基。目前,在食品和农产品认证发展过程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重认证、轻管理,重标志、轻标准”现象。少数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隐患,部分企业放松质量管理,认证标志使用混乱,一些地区市场秩序有待规范,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全面加强对食品和农产品认证监督管理,保证认证机构严格按照标准和规则开展认证活动、生产企业按标准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确保食品和农产品标志在使用上做到合法、真实、有效,对于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保护环境和提高食品和农产品安全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行政监管是我国“五位一体”认证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监督检查活动,可不断完善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督体系,创新认证监管模式,推进地方认证监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执法监督工作新机制的建立,逐步实现“区域实施、齐抓共管”的新局面。 <1:I[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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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食品农产品认证有效性的监管,国家认监委从2004 年开始每年组织开展食品农产品认证有效性专项监督检查,对有机产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机构、生产企业进行了检查并对获认证产品进行了抽查,还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了食品和农产品标志专项监督检查。从2009 年开始,指导和组织地方两局开展食品农产品认证日常监管。通过几年的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督检查,基本摸清了我国食品农产品认证机构、获证企业现状,培养了一批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专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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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技术人员,积累了一定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经验。 <'A-9y]-v
一、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职责与责任 ,W/Y@ScC
根据《认证认可条例》第 55 条规定,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作为地方认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辖区内认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认证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质检认联【2007】146 号)、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和深化认证监管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认法[2008]14 号)也进一步明确:认监委和各级质检部门是我国认证活动监管和执法主体,认监委履行全面组织、协调、督导全国认证监管执法工作职责;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即各省级质检部门)履行本辖区内认证监管执法工作的具体组织部署、协调指导、监督检查以及违法案件督办、查处职责。各省级质检部门的职责是“按照总局、认监委和所在局认证监管工作目标,拟定本辖区认证监管规划、计划;制定本辖区认证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推动认证制度在本辖区的实施;指导、协调本辖区认证监管工作;负责本辖区认证市场和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Pi,86?
在执法依据方面,要首先收集认证认可通用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包括《认证认证条例》、《认证咨询机构管理办法》、《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认证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管理办法》等,这些法规和规章适用于所有的食品农产品认证制度,对于特定认证制度,还要识别专门针对这种认证制度的规章、规则、规范性文件等,如《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办法》、《饲料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等。除认证认可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外,还要主动收集和整理与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相关的法律法规。如2009 年刚刚发布的《食品安全法》通过依法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包括监管部门在内的食品链中各部门的职责。如第75 条规定调查食品安全事故,除了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还应当查明负有监督管理和认证职责的监督管理部门、认证机构的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情况。(本手册附录中列出了部分相关法律法规名称和条款) R?}%r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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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要充分认识到肩负职能与责任,将食品农产品认证有效性监督检查作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重要组成内容,不断提高认证监管工作的有效性。 3J3wKw!`
二、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的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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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认证制度相比,食品农产品认证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9pk-#/ag
1.从监管涉及范围和数量来看,食品农产品认证种类多,数量大,涉及领域广。目前食品农产品认证制度数量达到10 种,认证证书数量也超过了7 万张,涉及领域涵盖了生产、加工、流通、外贸等领域。食品农产品认证企业分布分散,多位于郊区、边远地区,交通不便。 f%q ?
2.从食品农产品认证发挥的作用来看,能为食品安全保障、环境保护、三农问题的解决提供有力支持,在这些工作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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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从国家重视情况看,党中央国务院对食品农产品认证发展非常重视,十七届三中全会报告中专门提出要支持发展有机农业,近年国务院1 号文件中也多次提到了要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GAP 等认证;国务院各个部门对食品农产品认证发展非常重视,从不同角度提出了促进促进发展的措施,列入了本部门的发展规划、十一五、十二五规划等。 g?u=n`k]\
4. 从监管难度来看,地方两局普遍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同时监管活动还涉及工商、农业等部门,需要沟通、协调的事务很多。食品农产品的流动性也为监管带来了困难,产品的销售地与产地往往跨度很大,还有一些企业的基地分布在不同的地区和省份。 Sj viH
5. 从所负责任来看,《食品安全法》第75 条规定:“调查食品安全事故,除了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还应当查明负有监督管理和认证职责的监督管理部门、认证机构的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情况”,对有效实施食品认证有效性监管提出了更为严格和明确的要求。 y<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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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形式和内容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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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和农产品认证监管按照监管对象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方式: pm[+xM9P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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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认证机构现场检查。是指对认证机构的认证过程和认证结果有效性的监督检查。检查的依据是认证基本规范和认证实施规则,如可以对认证机构管理体系、认证程序、认证档案进行检查,还可采用见证监管的形式,即在认证机构对申请认证组织现场检查/评审时,由监管人员见证其检查评审过程。对认证机构开展认证活动的监管要特别注意认证机构是否有超出认证机构批准资质范围开展认证,对认证实施规则规定的产品种类外产品和企业开展认证,及增加、减少、遗漏认证实施规则规定的程序的情况。认证机构应满足《食品农产品认证机构注册人员数量及专业要求》(国认注[2010]11 号)的最新要求。 8\jsGN.$J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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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获证企业现场检查。检查依据是认证基本规范和产品/体系标准。对企业的生产活动进行检查,一是可以验证企业和产品是否持续符合认证依据标准,二是可以验证认证机构认证活动开展情况。对企业的检查要在充分了解标准,掌握标准基本要点的基础上进行。 u'T-}95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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