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食品国外生产企业注册程序 wdBBx\FP
(国认注(2001)35号) :6t73\O
第一条为加强对进口食品国外生产企业注册和实施工厂审查工作,根据《进口食品国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范》,制定本程序。 K g#Bg##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局)负责进口食品注册管理和组织实施。 U9b[t
凡向中国输出《实施企业注册的进口食品目录》所列食品的国外生产企业,必须先向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局提交进口食品卫生注册的书面申请。 ~< UYJc
第三条国外生产企业向中国申请注册,必须由所在国(地区)主管食品安全卫生控制的当局填写符合规定内容的食品安全卫生控制的调查问卷,并进行自我评估。 M$ieM[_T
第四条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局在接到国外生产企业提交的进口食品卫生注册书面申请、所在国(地区)食品安全卫生控制当局填写的调查问卷及相关的审查材料后,组织专家进行材料评估。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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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材料经专家审查并符合注册要求的,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局将通知申请人安排实地评审;对不符合要求的,通知申请人补充材料或者通知其不受理申请的理由。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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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对国外生产企业的实地评审 L{>rN`{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局派出评审组对国外生产企业进行实地评审。评审内容包括:对所在国(地区)有关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的验证、对生产企业卫生质量体系的运行状况的评审。 [Ca''JqrA
(一)实地验证 |iBf6smF
1、实地验证是对国外生产企业所在国(地区)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实际运作情况实施的验证。根据需要,可以对农药、兽药残留监控体系与疫病监控体系等进行专项验证。 6q>iPK Jt
2、实地验证计划应当根据调查问卷中的有关内容制定并实施。 UYZC% $5x
3、评审组应当会同国外主管当局的代表确认实地验证计划和实地验证的程序。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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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评审组应当做好实地验证记录。 6%6dzZ
(二)对企业的实地评审 BWY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