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欧盟节能管理体制 Z$ftG7;P0
1.1管理机构 K&)a3Z=(.
欧盟主管能源工作的机构是欧盟委员会下设的能源和运输总司(Directorate-General for Energy and Transport),其能源政策可以追溯到欧洲煤钢联营(ECSC)对煤和钢铁的管理,以及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条约中有关核能的民用化。从上个世纪90年代欧盟成立以来,能源和运输总司一直在致力于推动建立一个保证电力和煤气供应、开发新能源、保障能源供应安全的真正的内部市场。该司在欧洲能源政策的制定中起着核心作用,此外,还掌管着整个欧盟范围内有关技术革新、网络建设等方面的资金资助计划。从2000年至2006年,该司平均每年都下拨了10亿欧元的财政资金。近年来,该司采取的一系列行动,已经在促进欧盟内部统一大市场的形成、建设基础设施、保证消费者权益等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 \^#1~Kx
1.2 能源政策绿皮书 rM?D7a{q
众所周知,欧盟是世界上最大的能源进口方和第二大能源消费方,能源有一半左右需要进口。近年来,石油价格猛涨以及一些产油国局势不稳,促使欧盟重新审视其能源政策。为摆脱对能源进口的过度依赖,欧盟积极发布一系列有关能源的政策措施,以保证欧共体内能源的可持续性发展,抑制能源的过度消耗。2006年3月,欧盟委员会对外正式公布了《获得可持续发展、有竞争力和安全能源的欧洲战略绿皮书》。由于全球范围内能耗以及温室气体排放的不断增长是全球气候变暖的主要原因,绿皮书建议欧盟不断开发新技术以确保未来的能源供应是清洁和可持续性的。 8fe"#^"s R
1.3 能源效率行动计划 pM46I"
2006年10月19日,欧盟发布了《能源效率行动计划》。该行动计划指明了到2020年实现节约能源20%的目标,并提出实现该目标的具体步骤。这些步骤覆盖了涉及建筑、运输和制造等行业的75项具体措施,包括推出更严格的电器节能标准,以及推广节能住房、节能汽车和节能灯具等。行动计划将在今后6年内实施。行动计划还提出了10项关键政策,包括升级电器产品的环保标签、修改汽车排放标准、鼓励提高能源效率的投资、提高发电效率、推广节能出租车及其他鼓励措施。 b8]oI"&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