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总 则 ^a3 (QKS 第一条 为规范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机构的核准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则。 n2c(x\DA& 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所规定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机构的核准。 ' _K`1U 第二条 核准分为首次核准、增项核准、换证核准。 eo!+UFZbY 第三条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机构经过核准,获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核准证(型式试验)》(以下简称《核准证》)方可从事核准项目范围内的型式试验工作。 j[$+DCO#|m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机构核准项目见附件A。 trLxg H_Y 第四条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试验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从事特种设备的生产、销售,不得以其名义推荐或者监制、监销特种设备。 Y<@_d 第五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 )为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机构的核准机关(以下简称核准机关)。 fR2,NKM@ 型式试验机构的设置,应当以充分发挥区域资源或者行业优势、合理布局、规模化为原则。 m<MN.
R7 第二章 基本条件 rX`fjS*C 第六条 申请核准特种设备型式试验的机构(以下简称申请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lKRp9isn^ (一)具有独立事业法人或者企业法人资格(或者有其所属法人对其检验活动承担法律责任的证明文件),能够独立、公正和规范地开展型式试验工作; 8L@@UUjr (二)具有与其承担的型式试验工作相适应的并且具有相应资格的检验检测人员、试验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其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技术职称,试验人员应当取得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检验检测人员证书; ')fIa2dO/ (三)具有与其承担的型式试验相适应的工作和试验场地、检验试验仪器设备与测量工具等手段; G%%F6)W (四)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并且有效实施; |ew:}e: k< (五)具有与其承担的型式试验工作相适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能够认真执行; 7 :u+-U (六)具有对其承担的型式试验产品进行设计审查的能力(适用于要求承担设计审查的)。 lg jY\? 型式试验机构所应当具备的人员、仪器设备等资源条件见附件B至附件M(注)。 O=Vj*G, 如果无损检测或者其他项目规定允许外委(签订有效的合同或者协议),可以不要求具备本规则各资源条件所要求的设备,其无损检测人员只要满足质量控制系统的要求,也可以不要求具备本规则各资源条件所要求的无损检测人员。 -r{]9v2j 型式试验机构仪器设备的能力(功能和性能)的要求,除符合本规则的要求外,还应当满足有关型式试验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的要求。 J8`vk#5 注:本规则(包括附件B至附件M)中的人员职称、学历要求为最低要求,人员、仪器设备等所要求的数量为最少数量。没有明确数量要求的至少为1个(台、套)。 C2J@]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