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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C要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09-08-13  浏览次数:2796
核心提示:电磁兼容性(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EMC)是指设备或系统在其电磁环境中符合要求运行并不对其环境中的任何设备产生无法

 电磁兼容性(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EMC)是指设备或系统在其电磁环境中符合要求运行并不对其环境中的任何设备产生无法忍受的电磁干扰的能力。电磁兼容性包括两个方面:电磁干扰(EMI)要求和电磁抗扰度(EMS)要求。LED灯具的电磁兼容标准主要有由CISPR制定的CISPR 15:2009 (Ed 7.2)和由TC 34制定的IEC 61547:2009 (Ed 2.0)。

1. CISPR 15:2009 (Ed 7.2)

    CISPR 15覆盖的设备频率范围为9 kHZ~400 GHz,适用产品范围为:

  • 用于照明的具有产生和(或)分配光的基本功能,并打算连接到低压电源上或用电池工作的所有照明设备;
  • 主要功能之一是照明的多功能设备中的照明部分;
  • 专用于照明设备的独立的辅助设备;
  • 紫外线和红外线辐射设备;
  • 霓虹广告标志灯;
  • 打算在室外使用的道路/投光灯具;
  • 安装在汽车、火车上的)运输照明灯具。

    不适用本标准的照明设备:

  • 工作在工业、科学和医疗频段的照明设备;
  • 航空器和飞机场用的照明设备;
  • 射频范围内的电磁兼容要求在其它IEC或CISPR标准内有明确规定的器具。

    该标准主要规定了频率范围在9 kHz~30 MHz的电源端子、负载端子、控制端子的骚扰电压限值(分别见表2.10、表2.11、表2.12)。

                              表2.10电源端子骚扰电压限值
频率范围
限值/dB (μV) a
准峰值
平均值
9 kHz~50 kHz
110
-
50 kHz~150 kHz
90~80 b
-
150 kHz~0.5 MHz
66~56 b
56~46 b
0.5 MHz~5 MHz
56 c
46 c
5 MHz~50 MHz
60
50
a:在转换频率处,应用较低限值。
b:在50 kHz~150 kHz150 kHz~0.5 MHz范围内,限值随着频率的对数增加而线性递减。
c:对无极灯及其灯具,在频率范围为2.51 MHz~3 MHz之间的准峰值限值为73 dBμV)和平均值限值63 dBμV)。
注:日本暂没有提供9 kHz150 kHz的频率范围的限值。

 
表2.11负载端子骚扰电压限值


频率范围/MHz

限值/dB (μV) a

准峰值

平均值

0.15~0.50

80

70

0.50~30

74

64

a:在转换频率处,应用较低限值。


表2.12 控制端子骚扰电压限值


频率范围/MHz

限值/dB (μV) a

准峰值

平均值

0.15~0.50

84~74

74~64

0.50~30

74

64

1:在0.15 MHz~0.5 MHz范围内,限值随着频率的对数线性递减。

2:电压骚扰限值来自于连接到控制端子的共模(不对称模式)阻抗为150 Ω的阻抗稳定网络(ISN)。

    本标准还规定了9 kHz~30 MHz频率范围内,照明设备周围用直径为2 m、3 m或4 m的环形天线测得的辐射骚扰场强的磁场分量的电流准峰值限值(表2.13)以及30 MHz~300 MHz频率范围内的辐射骚扰场强的电场分量的准峰值限值(表2.14)。

表2. 13  9 kHz~30 MHz频率范围内的辐射电磁骚扰限值


频率范围

不同直径环形天线的限值/dB (μA) a

2 m

3 m

4 m

9 kHz~70 kHz

88

81

75

70 kHz ~150 kHz

88~58 b

81~51 b

75~45 b

150 kHz ~3.0 MHz

58b~22 b

51~15 b

45~9 b

3.0 MHz ~30 MHz

22

15~16 c

9~12 c

a:在转换频率处,采用较低的限值。

b:限值随频率对数线性递减。对于无极灯及其灯具,在2.2 MHz~3.0 MHz频率范围,当环形天线直径是2 m时限值为58 dBμA),直径是3 m时限值为51 dBμA),直径是4 m时限值为45 dBμA)。

c:频率呈对数线性递增。

注:在日本,9 kHz150 kHz的频率范围的限值不适用。




















表2.14 10 m的距离内频率范围从30 MHz到300 MHz的辐射电磁骚扰的限值


频率范围/MHz

准峰值/dB (μV/m)*

30~230

30

230~300

37

*:在转换频率处,应用较低的限值。


 
2.IEC 61547:2009(Ed 2.0)

    IEC 61547:2009 (Ed 2.0)规定了照明设备的抗扰度要求,主要适用于TC 34负责范围内的照明设备,如低压电源或电池组供电的灯泡、辅助设备及灯具,不适用于在其它IEC或CISPR标准中对抗扰度要求已作出规定了的设备,如CISPR 15中规定的照明设备。
    该标准主要规定了对静电放电、辐射敏感度、工频磁场、快速脉冲群抗扰度、传导敏感度、浪涌、电压暂降及短时中断、电压波动八个方面的试验要求,具体要求见表2.15和表2.16。
 
表2.15 照明设备的抗扰度测试项目及基本要求

测试项目
基本要求
采用标准
备注
静电放电(ESD
空气放电:±8 kV
接触放电:±4 kV
IEC 61000-4-2
-
射频电磁场
频率范围:801000 MHz
测试场强:3 V/m(未调制);
调制:1 kHz80% AM,正弦
IEC 61000-4-3
-
工频磁场
频率:50/60 Hz
磁场强度:3 A/m
IEC 61000-4-8
-
快速瞬变
信号和控制端口
试验电压:±0.5 kV(峰值);
上升时间/持续时间:5/50 ns
重复频率:5 KHz
IEC 61000-4-4
根据制造商的规定,只适用于与之连接的电线总长超过3 m的端口。在试验中不执行状态指令变化的操作。
直流电源输入和输出端口
不适用于使用时不与电源连接的设备。
交流电源输入和输出端口
试验电压:±1 kV(峰值);
上升时间/持续时间:5/50 ns
重复频率:5 KHz
-
注入电流(射频普通模式)
直流电源输入和输出端口
频率范围:0.1580 MHz
试验电压:3 V r.m.s(未调制);
调制:1 kHz80% AM,正弦
阻抗:150 Ω
IEC 61000-4-6
只适用于使用时与电源连接的设备。
信号和控制端
根据制造商的规定,只适用于与之连接的电线总长超过3 m的端口。
交流电源输入和输出端口
电压暂降
测试电压水平:70%;周期数:10
IEC 61000-4-11
-
电压短时中断
测试电压水平:0% 周期数:0.5
-
电压波动
电压波动的测试根据产品标准进行。
 
-
 


         表2.16 浪涌――交流电源输入端口的试验要求


 

特性

试验等级

设备

自镇流灯及半灯具

灯具及独立式附件

输入功率

≤25 W

25 W

波形数据

1.2/50 μs

1.2/50 μs

1.2/50 μs

试验电压

线-线

±0.5 kV

±0.5 kV

±1.0 kV

线-地

±1.0 kV

±1.0 kV

±2.0 kV

注:除了测试以上规定的试验等级,还应该测试IEC 61000-4-5中规定的所有更低的试验等级。


 
    以上所述的试验要求适用于灯具或与之等同的器具或独立式附件或自镇流灯,不适用于自镇流之外的灯,也适用于装在灯具、自镇流灯或半灯具中的部件。如果单独的测试能验证内置式部件,例如镇流器或转换器,符合独立式附件要求,则可认为该灯具符合本标准的要求,不需进行测试。此外,除应急照明灯具外,任何由电源或电池组供电、且不含任何有源电子元件的照明设备,也可认为其抗扰度符合本标准要求而无需进行试验。
来自技术壁垒资源网(http://www.TBTmap.cn)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college/show-29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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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EMC 电磁兼容 LED LED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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