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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CH/RoHS]对于生产量很小的高度关注物质,REACH是如何规定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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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2-08-07
— 本帖被 kelly 从 REACH/RoHS环保 移动到本区(2013-10-21) —
只要是高度关注物质,不管其涉及的量多少,都可能需要授权。但是假设如果一种高度关注物质的量小于1吨每年,且以前没有被注册过,以及相关危险性检测数据也不完全,那么这种物质就不太可能会需要被授权。对物质危险性的评定等级是根据其涉及的吨位数来统计的,也就意味着那些低吨位的物质不会被优先考虑需要经过授权,但是如果成员国或者欧洲化学品管理局有充分理由认为一种物质需要经过授权,那么这时候可不考虑其吨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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