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卫生管理 P=&J e?
8.1 管理要求 zO>N 3pMv
8.1.1 企业各部门应按本规范内容制定相应的卫生管理制度,由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并监督执行。 d#T8|#O"
8.1.2 卫生管理部门制定检查方案并负责实施。 ypXKw7f(
8.1.2.1 每日由班组卫生管理人员对本岗位的卫生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WfVkewuPo
8.1.2.2 卫生管理部门组织相关的卫生管理人员,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全厂范围内的生产和环境卫生检查。 N$ZThZqqv
8.1.3 每次检查应有记录,并存档备案。 ~MY7Ic%
8.2 厂区环境卫生管理 S[UHx}.
8.2.1厂区及邻近厂区的区域,应保持清洁。厂区内道路、地面养护良好,无破损,无严重积水,不扬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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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厂区内草木要定期修剪,保持环境整洁。禁止堆放杂物及不必要的器材,以防止有害动物孳生。原料处理、制曲、压榨、杀菌、配兑、包装等场所和地面、水沟、墙壁等,开工时应每天清洗,必要时予以消毒。原料处理场与制曲场应予杀菌或消毒,厕所应每日清洗消毒。 @M4~,O6-
8.2.3排水系统应保持通畅,不得有污泥淤积。 U-TwrX
8.2.4 应避免有毒有害气体、废水、废弃物、噪声等对环境产生有害影响。 bl\44VK2'
8.2.5 在远离生产车间的合适地点设置废弃物临时存放设施。废弃物根据其性质分类存放。 K_nN|'R-
8.2.6 易腐败的废弃物存放设施应为密闭式或带盖,污物不得外溢,做到日产日清,至少应每天清除1次运出厂区处理。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消毒。 xy$FS0u
8.2.7 废弃物放置场所不得有不良气味或有毒有害气体逸出,防止有害动物的孳生,防止污染产品、食品接触面、水源及地面。#p#分页标题#e#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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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8厂区除虫、灭害按本规范8.9有关规定执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汽及制曲排气,应以有效设施排至厂外 &tZ?%sr
8.3 厂房设施卫生管理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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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应建立厂房设施维修保养制度,并按规定对厂房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确保厂房卫生状况良好。 >4\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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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2 厂房内各项设施应随时保持清洁,及时维修、更新,厂房屋顶、天花板及墙壁有破损时,应及时维修,地面不得破损或积水。 !gy'_Y
8.3.3 原材料预处理场所、加工制造场所、厕所、更衣室等(包括地面、水沟、墙壁等),每天开工前和下班后应及时清洗消毒,必要时增加清洗消毒频次。洗手干手器应定期进行卫生控制与检查,避免成为污染源。车间厕所要有专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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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4 灯具及其配管的外表,应定期清洁。 *ILS/`mdav
8.3.5仓库内应经常清理,保持清洁,并定期消毒,避免地面积水和库壁长霉,并定时测量记录仓库内的温度或设置温度自动记录仪器。 }p t5. 'l
8.3.6生产作业场所,应采取措施(如纱窗、气幕、栅栏、诱虫灯等)防止有害动物侵入。 v}zo vEi
8.3.7厂房内除虫、灭害按本规范8.9有关规定执行。 Z/wh?K3y
8.3.8 在原材料处理、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内的适当位置,放置不透水、易清洗消毒(一次性使用者除外)、加盖(或密封)的存放废弃物的容器,并定时(至少每天1次)搬离厂房。盛装废弃物的容器不得与盛装原料、产品的容器混用,并应有明显的区别标志。反复使用的容器在丢弃内容物后,应及时清洗消毒。处理废弃物的设备停机后须及时清洗消毒。 V@>?lv(\
8.3.9 原料、配料及内包装材料或其他物品需现领现用。管制作业区不得堆放非即用物品、内包装材料及其它不必要的物品。生产车间严禁存放有毒物品。供车间内部使用的清洁消毒用品,应设专区或专柜存放,并明确标示,有专人负责管理。 D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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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0车间储水槽(塔、池)应定期清洗并于每天上班前检查消毒情况。使用自备水源的,每年2次送有关检验机构检验,确保生产用水水质符合GB5749规定。 j)-D.bY0
8.3.11 经检验,当空气中的菌落总数达不到相应清洁区要求时,应进行空气消毒。(生产作业区空气菌落总数检验频率分别为:清洁作业区1次/周~2次/周,准清洁作业区1次/月~2次/月,检验结果表明不稳定时增加检验频率;一般作业区1次/季~2次/季,春夏/梅雨季节适当增加检验频率。) lha)'
8.4 机械设备卫生管理 ` N(.10~
8.4.1 用于加工制造、包装、储运等的设备、工器具和生产用管道,应定期清洗消毒。清洗消毒按本规范8.6有关规定执行。 q'(WIv@
8.4.2 所有食品接触面,包括设备和工器具等与原料、产品接触的表面,应防止锈蚀并经常予以消毒,消毒后要清洗彻底(热消毒除外),以免消毒剂残留造成污染。 qoZ* sV
8.4.3 完工后,对使用过的设备工器具应进行彻底清洗消毒,必要时在开工前再清洗1次(仅与干燥食品接触的除外)。 oTI*mGR1Z
8.4.4 车间使用杀虫剂后,所有设备和工器具应彻底清洗,除去残留药物,消除污染。 %\~;I73
8.4.5 已清洗、消毒过的可移动设备和工器具,应放置在能防止其食品接触面再受污染的场所,并保持适用状态。 LOnhFX
8.4.6压滤机、精滤机、离心机,使用后应拆除清洗。 6S6nE%.3
8.4.7灌装机在灌装后应彻底清洗,清洗后灌装口用食品级消毒剂消毒。 Km,tfM5j
8.4.8压盖机在生产结束后应彻底清洗轧头、卷轮、托盘等容易受到污染的零件和死角。 h*MR5qa
8.4.9容器的清洗设备,如洗瓶机等机械均应定期清洗并维护保养。 ~7 `x9MUc
8.4.10每天生产结束后,桶、过滤机、泵、橡皮管、塑料管及各种量具、容器均应拆卸(用CIP清洗除外)清洗干净。 ^OBaVb
8.4.11已清洗和消毒过的可移动设备和用具,应放在能防止其食品接触面再受污染的场所,并保持适用状态。 5?O/Aub
8.4.12用于清洗与原材料、产品接触的设备和工器具的清洗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 ,6M-xSDs
8.4.13定期对压缩空气的过滤系统进行维护保养,以免产生污染,保证压缩空气的卫生与质量。 #p#分页标题#e# =fsaJ@q,R
8.4.14用于酱油生产的机械设备和场所不得作与生产无关的用途。 E*w 2yWR
8.5 辅助设施卫生管理 V)@MM2,
8.5.1 企业内供水站 =k$d8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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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1.1应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及管理制度,要有严格、系统的水质检验、系统维修与保养记录,主管人员应定期(至少每季度1次)进行检查考核。 _O!D*=I
8.5.1.2使用的工器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所有设备应经常维护保养,保持良好卫生状况。 'nT#3/rL
8.5.1.3消毒剂必须妥善存放,严格登记使用手续,做到帐物相符,其它与水质处理无关的杂物不得放置在站内。 /6q/`v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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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1.4贮水槽(塔、池)应定期(至少每季度1次)清洗、消毒,并随时检查水质,确保生产用水的水质符合GB 5749规定。 ]~K&mNo
8.5.1.5对水处理设备应根据实际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或加频清洗及检修。 8m1zL[.8g
8.5.1.6非相关人员不得进入供水站,检修后,各种检修口、门窗必须及时关闭。 |wLQ)y*
8.5.2 锅炉房 z9'0&G L
8.5.2.1锅炉操作人员须经过职业技能培训,持证上岗。 _yoG<qI
8.5.2.2严格按有关管理部门的要求对锅炉进行安全操作与维修、保养。炉内水处理药剂必须无毒并严格控制用量,定期排污(有排污记录)。 3?%kawO&
8.5.2.3对锅炉排烟进行监控,确保其排放符合GB 13271规定。定期清理排烟管道,防止污染厂区环境。 @ [FFYVru
8.6 清洗和消毒管理 Z~c7r n
8.6.1企业应制订清洗、消毒措施和制度,保证企业所有场所、设备和工器具的清洁卫生。 8 6+>|
8.6.2所有设备和工器具必须经常清洗和消毒;接触湿物料的表面使用后应立即清洗;接触干物料的表面使用后应立即采用干法清扫(必要时采用湿法清洗)。 \6'A^cE/PX
8.6.3直接用于清洁食品设备、工器具及包装材料的清洁剂必须是食品级清洁剂,不得使用非食品级清洁剂。 > Qtyw.n
8.6.4一般不得使用金属材料(如钢丝绒)清洗设备和工器具。特殊情况下必须使用金属材料清洗时,应严格防止金属物混入产品。 0*AlLwO
8.6.5须原地清洗的设备和管道应先用清水冲洗(水温一般不超过45℃),然后使用洗剂或消毒剂。同时应经常检查冲洗器的喷嘴,以保证洗涤剂或消毒剂均匀喷洒。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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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6清洗消毒的方法必须安全、卫生,使用的消毒剂、洗涤剂必须在使用状态下安全、适用。 ^KaMi_--
8.6.7用于清扫、清洗和消毒的设备、工器具应放置于专用场所内妥善保管,由专人管理。 -24.[E/5
为防止酱油受污染,所有设备、工器具应经常清洗;成曲室和种曲室须定期刷洗、消毒灭菌,防止种曲和成曲被杂菌污染。 {Psj#.qP1
8.6.8每班工作结束后必须将地面、墙壁、排水沟清洗干净;室内的污水,废弃物要及时清除。 -Q@d
8.6.9厕所必须经常清洗,定期消毒,保持清洁。 {S}@P~H=
8.6.10生产设备、工器具、操作台应经常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消毒后必须彻底冲洗干净,除去残留物。消毒灭蝇的药品不得有碍食品卫生。 64vSJx>u
8.7 员工健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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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GB 14881中 5.12规定执行。 I;v`o{
8.8 员工个人卫生管理 kW~F*
8.8.1生产操作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应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换衣。 Za6oYM_z
8.8.2进入生产车间前,必须穿戴好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靴。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出帽外,必要时需戴口罩。不得穿工作服、鞋进入厕所或离开生产车间。清扫或维修喷雾干燥室时,必须穿戴专用的工作服、鞋、帽。 8<kme"%s
8.8.3操作时手部应保持清洁。上岗前应洗手消毒,操作期间要勤洗手。有下述情况之一时,必须洗手消毒,企业应有监督措施:开始工作以前、上厕所以后、处理被污染的原材料和物品之后、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它活动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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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4与产品直接接触的人员,不使用指甲油、口红、粉饼等化妆品,不得配戴手表及戒指、项链、耳环等饰物。 RI(uG-Y
8.8.5上班前不准酗酒,生产场所不得吸烟,工作中不得吃食物或做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Y`aS^IW
8.8.6操作人员手部受到外伤,不得接触产品或原料,经过包扎治疗戴上防护手套后,方可参加不直接接触产品的工作。#p#分页标题#e# ;Wa{q.)
8.8.7个人衣物与工作服应分开存放。个人衣物(鞋、包、帽等)应贮存在更衣室个人专用更衣柜内,其它个人物品不得带入生产车间。 gJ&!w8v.
8.8.8参观人员出入生产作业场所应加以适当管理。如要进入管制作业区,应符合现场工作人员的卫生要求。 fh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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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除虫、灭害管理 h Nle;&*F
8.9.1厂区应定期或在必要时进行除虫灭害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鼠类、蚊、蝇、昆虫等的聚集和孳生。对已有有害动物产生的场所,应采取紧急措施加以控制和消灭,防止蔓延造成污染。 FZ9<Q
8.9.2企业应设置扑鼠图,配备必要的扑鼠设施,每天有专人进行检查并记录。扑灭老鼠应使用粘纸、扑鼠笼、扑鼠夹等,严禁使用鼠药。 qX(%Wn;n
8.9.3发现有害动物,应查明来源并彻底消除隐患。杀灭有害动物的方法必须以保证不污染产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为原则(如尽量避免使用杀虫剂等)。只有在其他防治措施无效的情况下,方可使用杀虫剂。 vb- .^l
8.9.4使用各类杀虫剂或其他药剂前,应做好对人身、原材料、产品、设备、工器具的污染和中毒的预防措施,用药后将所有设备、工器具彻底清洗,消除污染。 B@]7eVo
8.9.5 生产作业场所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生产过程中进行。 k&/)g3(N(
8.9.6 在生产车间的入口处和车间内可设置灭虫蝇灯,扑杀可能进入车间的虫蝇。车间内设置的灭虫蝇灯的位置必须远离生产作业区域。灭虫蝇灯应每天进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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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 污水管理 V]]qu:Mh8
8.10.1 污水排放应符合有关规定,达标后排放。 bUN,P"
8.10.2 企业要有详细的污水排放网络图,日污水处理能力必须要与实际生产规模相匹配。 M0SH-0T;Z
8.11 工作服管理 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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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1工作服的设计和面料材质必须满足食品卫生要求。工作服应包括淡色工作衣、裤、发帽、鞋靴等,某些工序(种)还应配备口罩、围裙、套袖等卫生防护用品。 CFm1c1%Hg
8.11.2凡直接接触产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日更换工作服,其他人员也应定期更换,保持清洁。 0f%:OU5Y
8.11.3管制作业区与其他作业区的工作人员要穿戴不同颜色的工作服、帽,以便区分。 X-1Vp_(,TP
8.11.4 工作服应有清洗保洁制度。工作服必须集中清洗消毒,洗衣房有专人进行管理。管制作业区与其他作业区的工作服要分开进行清洗,以防交叉污染。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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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 有毒有害物管理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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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GB 14881中 5.6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