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帖
- 390
- 世科币
- 882
- 威望
- 467
- 贡献值
- 22
- 银元
- 0
|
]c8$% 1980年,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颁布了《电器标签规定》(16 CFR 305),要求紧凑型荧光灯和通用白炽灯(包括白炽灯反射灯)的标签及包装上应包含以下内容: /WDz;,X Ÿ 灯的数量(包装上也应标注) ZS uMQ32 Ÿ 每个灯的设计电压(在不是120V的情况下) 7p?6j)rj Ÿ 每个灯的光输,用平均初始流明表示 + R)x5 Ÿ 每个灯的功耗,用平均初始功率表示 ?=
<vC Ÿ 每个灯的寿命,用小时表示 ?lxI&
h 此外,通用荧光灯和白炽反射灯还应在标签上清晰显著地标注中间带“E”的环形,标注了此环形的产品意味着产品符合联邦的最低能效标准。 [Cz.K?+#M 有关白炽灯的EnergyGuide能效标签可参见图1和图2。图1 非反射型白炽灯的标签样本(两种) 图2 白炽反射灯的标签样本(两种) =+{.I,g}g@ 0EM`,?i .Q O.=~/!( 文章出自: 世科网 +G&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