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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对于食品标签的标注内容要求具体如下: SEchF"KJQF
1. 一般事项 lSy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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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示事项要使用本国文字,正确使用使该食品的购买者或使用者易读、易懂的用语。 16N8h]l
用容器包装或进行零售包装(外包装)时,除了可以透视到内包装标示的外,外包装必须进行必要的标示。 /^[)JbgB
另外,在容器包装的基础上加外包装,并不作为零售时,该外包装上要标示出食品名称,生产厂名称、地址,贮存标准中规定的食品及添加剂要表示出其贮存方法。 M{kPEl&Z
2. 食品名称 sW2LNE
关于食品及添加剂的名称,要确切地标示出其内容,并且要按社会上通常的概念使用通俗化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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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中冠以主要原材料名称时,必须与主要原材料一致。 <(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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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中加注的主要原材料为两种以上混合物时,不能只冠以一种原材料的名称。 a`pY&xq::
在食品产业界,名称未被广泛使用的食品,如果以其社会概念的内容能够判断其为何种食品,则应将其作为此种食品的名称。 MF\n@lX
对美味的鱼贝类加工品,糕点及其他各种食品,只用“美味”并不能确切地表达出食品地内容,因而不能确认其名称。在这种情况下,应以“熏制美味章鱼”这一具体名称来确切地表示食品内容。但是,限于所谓“小吃”等没有固定名称,亦不能区分食品种类者,可称为“美味”。 Y0B*.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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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冻食品,除其名称外,亦应表示其为冷冻食品的含义。 -N\{QX1Yd
3. 生产日期或加工日期 x}x@_w
生产日期(包括加工日期,以下同)的表示,要在日期前加注“生产日期”或在后面加注“生产”,使之可以清楚地辨认其生产日期。但是难于辨认这些表示时,可以采用在指定位置注明“生产日期○ ○ ○”的方法,单独注明年月日。 ^}1RDdQ"U
不采用代号的生产日期的表示,应注明如“昭和54年4月16日”,“54.4.16”,“1979.4.16”。但是,这样表示仍难以辨认时,可以分别将年月日的两位(公历为末尾两位)标注为六位,如“540416”,“790416”。 gy =`c MS@
对于盒饭,应指导其注明生产时间。 u}%&LI`.
必须在生产日期前或后明确表示出批号,工厂代号,其他代号等。 r3j8[&B"
对生产日期不明的进口商品,可以注明进口日期。在这种情况下,要在年月日前加注“进口年月日”或在其后加注“进口”。 j[U0,]
4. 生产厂或加工厂的厂址 8e\v5K9
生产厂(包括加工厂,下同)厂址的表示,根据有关居住法律注明居住号码。但是,也可按如下表示: J$I1*~I4v
地方自治法规定的指定城市及县厅所在城市的道府县名称,可以省略; rFy9K4D
在统一道府县内,街村名称不同时,可以省略郡名。 &HXSO,@
对于进口商品,可以用进口商经营部地址代替生产厂厂址。 a+~o: 5
对生产的肉食制品,或进口后进行再加工的产品,要注明生产厂(进口商品为进口商经营部)及加工厂的厂址。 Ro1' L1:
5. 生产厂或加工厂的厂名 u3. PHZ
作为法人,要标示出法人姓名。但是鉴于该包装容器的标签面积、形状等不同,可以按如下表示: =!CuCV7$1O
可以将株式会社简略表示为“KK”或“(株)”,合名会社为“(名)”,合资会社为“(资)”,有限会社为“(有)”; H0(zE*c~
可以将农业协会组合简略表示为“农协”,经济农业协同组合连合会表示为“经济连”。 ?@#}%<yEq
如为个人时,要表示个人姓名,不得用住房号码代替。 w%_BX3GTO
进口商品,可用进口商姓名代替生产厂姓名。 |fI%L9
对生产的肉食制品,或进口后进行再加工的产品,要表示出生产厂名称(进口商品为进口商姓名)及加工厂名称(如为法人则为法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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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其他标示事项 }1W$9\%
(1) 添加剂及其制剂 \fKE~61
添加剂及其制剂,应注明“食品添加剂”。 "|G,P-5G"
添加剂的名称,属化学合成添加剂使用规则附表中的品名;其他添加剂有厚生劳动大臣规定品名,并且维生素A衍生物应以维生素A计,标示其百分含量。 eLYFd,?9
添加剂制剂,应注明其成份及各自的百分含量。在这种情况下,其成份为维生素A衍生物时,不能标示维生素A衍生物的百分含量,而应标示以维生素A计的百分含量。但是,以增香为目的使用的添加剂,则不必标示其成分和百分含量。 ~/x42|t
焦油色素制剂表示应冠以“制剂”二字,并注明有效色素的名称。 `/AzX *`
添加剂制剂的名称应遵照以下原则: I>5@s;
用“制剂”二字标示其使用目的的名称,如:“甜味剂制剂”等; 5VTbW
用“制剂”二字标示其主要成份,如:“异抗坏血酸制剂”等。 c'B"Onu@m*
化学合成品之外的食品添加剂及含有这些添加剂的制剂,在厚生劳动大臣对该添加剂命名之前,对该添加剂可以省略表示其名称,但应向厚生劳动大臣申报。 +n, BD C;
(2) 使用方法或保存方法 3-R3Qlr
依法制定了使用方法或保存方法标准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应注明符合此标准的使用方法或保存方法。但是,使用方法的标示限于添加剂的用途,采用其他方法可以明确判断时,仍不能忽略对其用途的必要的使用方法的标示。 }gW}Vr <
原则上标示方法要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规格标准中使用的用语,但只要不改变其内容,也可使用通常简单的用语加以表示。 vRq xZN
(3) 主要原料名称等 }m H>lN
听装罐头食品 .HBvs=i
对听装罐头食品,应注明主要原料名称。 +o
主要原料是指肉类(畜肉,牲畜肉,禽肉,鲸肉),鱼贝类及水果,不包括已成液状或泥状原材料。 +mA=%?l
主要原料名称的具体表示方法: 5G<CDgl^!
?——主要原料为3种以上时,依其配比量的多少标示至第3种; ~{+{p cO}
?——原则上应冠以“主要原料”; u,m-6@il
?——原则上应注明其种类名称; HUC2RM?FN
通过名称可以准确判断主要原料时,可以省略表示主要原料名称。在说明等其他事项中标示原料内容的均视为主要原料的标示。 c Vn+~m_%
肉食产品 m=MT`-:
肉食应注明畜禽的种类: 6EU4
?——畜禽种类指“牛”、“马”、“猪”、“绵羊”、“鸡”等动物名称; v)yimIHzo
?——畜禽内脏应注明“牛肝脏”、“心脏(马)”等; $ t $f1?
?——通过名称可以准确判断畜禽种类时,可以省略标示畜禽种类。 4QF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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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腿,腊肠及咸肉 l,u{:JC
火腿,腊肠及咸肉应注明原料肉名称: ;n!X% S<z*
?——原料为肉食时,应注明“牛”、“马”、“猪”、“绵羊”、“鸡”等动物名称;原料为鱼肉时,应注明“鱼肉”,也可以表示“鱼肉(金枪鱼)”等; wWw/1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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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肉名称依配比量多少为序加以表示。 0lCd,a2:
(4) 冷冻食品 r$FM8$cJ
冷冻食品是否需要加热的标示: 6\Vu#r
食用时是否需要加热的标示:生产、加工后将其冻结的冷冻食品,应注明食用时是否需要加热,及其特有的名称; ZPsY0IzLo
冷冻前是否需要加热的标示:生产、加工后将其冻结的冷冻食品,食用时需要加热(加热后食用的冷冻食品)时,应注明冻结前是否经加热处理。 |u"R(7N*
(5) 可否生食食品 :EwA$`/
经冻结的切片或剥离的鲜鱼贝类(生牡蛎除外)及未冷冻的生牡蛎,应注明生食用或加工用之区别。 )95yV;n
(6) 照射放射线食品 (eG]Cp@
照射了放射线的食品,应注明经放射线照射。 m]d6@"Z.
(7) 经油脂处理食品 o:DBOpS
经油脂处理的方便面,应注明“油炸过”或“油处理面”等经油处理的内容。 R%_H\-wo
7. 罐头食品 eBTedSM?t
(1) 食品名称的标示 UT<bv}(J
名称要明确标示食品内容或大概标示食品的内容,凡在该食品业界一般不采用的名称不予承认; 7Y|>xx=v
名称所标示的食品类别,原则上是按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为依据; 0nz@O^*g(
名称的标示要与其他事项的标示区别开,或通过商品名称的标示能准确推断一般名称的,可省略名称标示。 @\`G & VB
(2) 主要原材料名称的标示 mUyv+n,
规定需要标示的主要原材料为牲畜、禽类、鲸鱼肉、鱼贝类、水果。但不包括这类食品的汁液及糜状食品。如火腿、腊肠、鱼肉糜制品; 11<@++,i
在标示主要原材料名称时,要按下列要领进行标示: #D/ }u./
如对3种以上原材料混合制作的罐头,应从含量高的开始,依次标示至三个种类; p:<gFZb
原则上要在主要原材料名称前施加“主要原材料”字样; RrU~"P1C
但如在说明书等其他标示事项中明确记载了原材料的,则不需要标示主要原材料名称。 cw]>a&d
由名称可以准确推断主要原材料名称的,可省略主要原材料名称的标示。 O|OSE
(3) 罐头食品名称种类 *_/eAi/WG
家畜肉按牛、马、猪、山羊及羊的区分标示家畜肉的种类名称; QjjJtKz
家禽肉按鸡、鸭等区分来标示种类名称; O4d^ig-xaH
家畜肉以外的牲畜肉,标示为牲畜肉; W[X!P)=w]
鲸鱼肉标示为鲸鱼肉; %{~mk[d3
鱼贝类按鲷鱼、鳁鱼、秋刀鱼等的类别标示其鱼肉的种类名称; fo\J \
水果类按苹果、梨、桔子等的类别标示其水果名称。 4R*<WdT(
8. 食肉制品 S,Wl)\
(1) 装入容器包装内的食肉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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胴体,不论是国内处理的还是进口的,甚至用针织白布或麻布包裹者,都属需要标示的商品;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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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的内脏和食肉同样,需要标示其清除的种类,标示方法指导应按例如:“牛肝脏”、“心脏(马)”等的形式; Hu9-<upc&
用合成树脂薄膜包装的食肉,以一定数量装于硬纸板箱中,通常情况下按箱出售时,也可将所需的标示记载于硬纸板箱上; me[J\MJ;w^
标示方法:可采用直接印刷于包装容器上的方法,盖印的方法,贴背面有粘胶的标签方法,或用挂标签的方法。但挂标签的方法,仅限于就其包装形态来看不能使用其他方法的情况,并且,应指导不要把用过的标签不正确的重复使用; )_Xxk_
加工年月日不得用略号标示。加工厂所在地及加工业者姓名不得用记号标示。 mam5G!$
(2) 食肉制品名称 i5E:FS^!I
原料肉名的禽畜的种类,与食肉的标示方法同样记载,而此时,羊肉可用英文译音记载,但兔肉、鼠肉、牛肉、猪肉、羊羔肉、马肉等不宜用此方式。另外,野兔肉、家兔肉可标示; BV }(djx
关于鱼肉,规定应标示为鱼肉,但其种类别则可记载为“鱼肉(旗鱼类)”、“鱼肉(金枪鱼类)”等; 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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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含于原料肉的鱼肉的标示方法,在以所含全部鱼肉作为整体鱼肉进行标示的同时,以其与各个禽畜肉相比较按配合量大小依次记载。在以鱼肉种类进行标示时,则以其各自配合量与禽畜的各自配合量比较,从多到少依次记载。 0'%+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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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自: 世科网 L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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