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帖
- 277
- 世科币
- 428
- 威望
- 237
- 贡献值
- 32
- 银元
- 0
|
g_=Q=y@, ^tah4QmUA 奥新能效法规 mT.F$Y9 7-5q\[ZK 1. 能效法规 cZu:dwE 澳大利亚的能源管理和规定由各州/地区政府分别进行。1985年,澳大利亚的新南威尔士和维多利亚州最先引入了“Energy Rating”能效标签,1999年开始引入最低能源性能标准(MEPS)。目前,可申请能效标签和MEPS的州有新南威尔士州、昆士兰州、南澳大利亚州、维多利亚州以及新西兰。表1给出了这四个州和新西兰对电气设备能效进行管理的机构和相关的法律法规。 .C#}g 表1 电气设备能效的技术法规及法定管理机构 C?B7xK
+o/q@&v;Ax 澳大利亚通过制定和实施能效标准与能效标签制度来达到提高能效和减排温室气体的目的。为此,澳大利亚政府实施了“国家家用电器设备能源效率项目(NAEEEP)”,由澳大利亚温室气体办公室(AGO)负责执行。 WV8<gx`Q 表1列出的技术法规规定了电气设备MEPS和能效标签的通用要求,包括相关方不符合要求应受的处罚。根据法规规定,管制产品必须加贴能效标签,同时法规为引用了相关耗能产品的能效标准,从而使标准具有强制性。澳大利亚的能效法规是由各州/地区立法的,这是由于澳大利亚宪法赋予了各州/地区明确的对于资源管理问题(包括能源)的责任。 Bq!P.%6p4 所有能效标签必须经表1中列出的法定管理机构的批准,也就是说在能效标签和/或MEPS范围内的所有产品都必须注册。能效标签注册和MEPS符合性申请的资料包括: G67BQG\av l 依据相关能效标准的测试报告或数据; H`y- "L8q l 证明该型号已满足相关性能要求,并通过能耗的测量; 53L)+\7w l 标签样本(如果有); /
g&mDYV| l 产品满足MEPS要求(如果有); YB 4R8}4 l 规定的费用。 mb&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