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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快递10斤羊肉送达时已变质 中通快递表示流程符合行业标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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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4-02-21
快递10斤羊肉送达时已变质
    中通快递表示流程符合行业标准,但愿意作人性化补偿
    青年报记者 罗水元

    中通快递网上流程记录单显示流程时间与消费者反映的有出入。截屏图
    上海至温州,72小时内,10斤羊肉变质了,谁担责?日前,市民郑先生向青年报“老罗帮你忙”互动维权栏目热线记者投诉,要求中通快递担责赔偿上千元。中通快递表示,尽管原则上没有责任,但仍愿本着为顾客负责态度,按运费5倍进行补偿。多名律师则认为,消费者索赔理由不够充分,快递公司仍愿补偿,体现出负责态度,作为顾客,快递食品时,最好要求快递公司“限时送达”。    青年报记者 罗水元
    消费者投诉:快递羊腿肉变质难获赔偿
    郑先生称,今年1月14日晚上,他通过中通快递向温州朋友黄先生寄送价值500元的10斤羊腿肉,付完25元快递费后即通知朋友及时取货。1月17日早上8点多,他朋友前往中通快递温州泰顺站取货,被告知快递还没有到。当天下午3点多,他朋友接中通快递电话前往取货时,发现羊腿已变质,散发出异味,没有签收。
    郑先生说,他查询发现,中通快递收下这10斤羊腿肉后,于1月15日往温州寄送,1月16日早晨8点多就到了温州泰顺。他据此认为,温州朋友黄先生1月17日早上8点多前往中通快递温州泰顺站取货时,这10斤羊腿肉已经到站,因该站工作人员工作失误,才以快递没有到为由,让黄先生空手而归,因时间被延误,黄先生于1月17日下午接中通快递温州泰顺站通知前往取货时,羊腿肉变质散发异味。
    郑先生甚至认为,那10斤羊腿肉于1月16日上午8点多到达中通快递温州泰顺站时,该站就应该立即通知黄先生前往取货,由于10斤羊腿肉从1月16日上午8点多到达中通快递温州泰顺站至黄先生于1月17日下午3点多取货的时间长达三十来小时,中通快递更应该对那10斤羊腿肉变质承担责任,给予赔偿。
    郑先生告诉记者,他向中通快递提出赔偿要求后,对方一开始只愿按快递费三倍进行赔偿,后来,赔偿标的虽从快递费三倍增长到快递费五倍,但仍离10斤羊肉的500元价格相去甚远,他没有同意。
    中通快递:没有责任 但愿意作人性化补偿
    根据《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要求,同城快递服务时限不超过24小时,国内异地快递服务时限不超过72小时。快递服务时限指快递服务组织从收寄开始,到第一次投递的时间间隔。
    记者将郑先生投诉情况反映至中通快递后,对方有关工作人员毕女士介绍,公司一直按《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经营,相应快递于1月16日上午8:00发往温州泰顺站后,原则上会在24小时内到达温州泰顺站,到达时间应该不会超过第二天早上8:00。具体是什么原因导致取件方黄先生前往取件时被告知快递还没有到,毕小姐估计可能与业务员正在派件等原因有关,真实情况要进一步调查才能知道。
    毕女士称,从1月15日晚上取件,到1月17日下午通知黄先生取件,全程时间没有超过《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所规定的72小时,没有延误送货,郑先生所寄羊腿肉在《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所规定时间内送达仍变质后,公司原则上没有责任,不能满足郑先生所提主张羊腿肉价值、电话费、精神损失费等总计1000多元的赔偿要求。
    “该担的责任,我们从不推卸;不该担的责任,不应该承担。”毕女士说,公司尽管没有责任,但接到郑先生投诉后,还是本着为顾客考虑,对顾客负责的态度,在将相应快递及时运回后,准备人性化操作,按快递费5倍标准进行补偿——不是赔偿。
    记者调查:流程时间与消费者反映有出入
    根据郑先生提供的快递单号,记者在中通快递官网上查询时,得到的情况与郑先生所说有出入。
    中通快递官网显示,相应快递于1月15日19:23,才由徐汇一承包区魏先生收件,收件时间非郑先生所说的1月14日晚上,随后进入中通快递分拣系统分拣,于1月15日21:38离开上海,发往中通快递温州中转部,于1月16日早上7:59到达温州中转部,经分拣程序后,于1月16日上午8:00发往温州泰顺站。
    该快递什么时候到达温州泰顺中转站?中通快递官网上没有明确介绍,一条1月16日发往温州泰顺站流程记录单后,就是快递于1月20日从温州泰顺站往中通快递温州中转站回发的流程记录单。最后一条流程记录单显示,该快递于1月21日17:29返回上海市徐汇区。
    [律师点评]
    寄送食品应选“限时送达”
    上海申骏律师事务所赵星海律师和上海海朋律师事务所徐亦律师均认为,在没有“限时送达”等另行约定下,只要送达时间没有超过《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所规定时间,即使该快递在1月16日已到达温州泰顺站,快递公司当天没有通知收件人取件,快递公司也不必对快递食品变质承担责任,这时,若快递公司仍愿意对顾客进行一定补偿,则体现出其对顾客、对社会负责任的态度。
    两位律师认为,只有确凿证据证明黄先生1月17日到中通快递温州泰顺站取货时,羊腿肉已到该站,且那时羊腿肉还没有变质,才能证明因该站工作人员工作失误,没有如实相报,导致了羊腿肉被延迟取货时变质,并以此为由向中通快递索赔。
    两位律师提醒,对于食品等容易变质的东西,在快递时间上有严格要求,消费者最好选择“限时送达”形式快递,将快递时间限定在食品可能会变质的时间范围内。若不选择“限时送达”,就必须对快递时间作预估,而在春节、“双十一”等快递业务繁忙阶段,预估送达时间还应相对长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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