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印发《关于逐步禁止进口和销售普通照明白炽灯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决定从2012年10月1日起,按功率大小分阶段逐步禁止进口和销售普通照明白炽灯。 S*;8z}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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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明确,中国逐步淘汰白炽灯路线图分为五个阶段: ,i KEIx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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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为过渡期 g/H:`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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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12年10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100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白炽灯 cQ kH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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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014年10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60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白炽灯 s9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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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为中期评估期 &YMz3ug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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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016年10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15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白炽灯,或视中期评估结果进行调整。 0*?/s\>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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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0月1日,我国已正式分阶段实施逐步淘汰白炽灯路线图。根据规划的具体要求,2012年10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的是100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白炽灯。 #vk-zx*v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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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照明产品的生产和消费大国,节能灯、白炽灯产量均居世界首位,2010年白炽灯产量和国内销量分别为38.5亿只和10.7亿只。据测算,中国照明用电约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2%左右,采用高效照明产品替代白炽灯,节能减排潜力巨大。逐步淘汰白炽灯,对于促进中国照明电器行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