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须知 \[ 5mBuk
一、办理依据 % m0x]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c9%|<O%
二、受理部门 R$xk cg2(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各省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i<]Y0_?s
三、受理范围 d;c<" +
省质监局受理免检、名牌、省工商局核发营业执照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VtJy0OGcRP
省辖市质监局受理除上述企业外本辖区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OJH:k~]0!
四、企业申请条件 x w%'R-
符合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审查通则和相关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要求。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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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批程序 .Iret:
(一)企业申请 >X(,(mKi
申请人按照申证产品范围向省级或省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核发食品生产许可证,按照下列目录提交申请材料: ;<yVJox
1、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封面加盖企业公章,复印无效),同时提交电子文本。 }M I9?\"q
2、有效期内的工商企业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企业代码证(复印件,三份)。 U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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