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管理的基本要求如下: g}uSIv^
(1)兽药要按分类进行管理。大多按照剂型及其理化性质两者结合进行分类。一般可按固、水、气或粉、片、液、针等剂型及普通药剂、特殊药剂、危险药剂、性质不稳定药品、有效期药剂、中草药材等实行分区或分柜,采用不同方法进行保管。 2JcP4!RD
(2)法定药品(中国兽药典或兽药规范内之品种)按所规定的贮藏条件进行贮存与养护,非法定药剂按其理化特性进行相适应的管理与养护。 GCX?W`
(3)建立药品库存帐和进、出登记卡,按管理制度入库和发药。 B7YE+
(4)实行“先出”原则。即“先产先出/先发”、易变(质)的先出/先发”、“近期(临近失效期)先出/先发”。 yy&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