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切换到宽版
离线stsst
 

发帖
222
世科币
473
威望
256
贡献值
501
银元
0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23-06-07
FC[8kq>Hk  
A/C-Tick是由澳大利亚通讯局(Australian Communications AuthorITy,简称ACA)为了通信设备发的认证标志。制造商和进口商必须依照下更步骤使用A-Tick:
1、产品执行ACAQ技术标准测试
2、向ACA登记使用A/C-Tick
3、填写“符合声明表”(Declarationof Conformity Form),并和产品符合记录保存一起
4、在通信产品或设备上贴上有A/C-Tick标志的标识(label)5、销售给消费者A-Tick仅适用于通信产品,电子产品多半是申请C-Tick,不过电子产品如果申请A-Tick,则不需另外申请C-Tick。
自2001年11月起,澳大利来/新西兰的EMI申请合并;如果产品要在这二国销售,下列文件在行销前必备齐,以备ACA(Australian Communications Authority)或新西兰(Ministry of Economic Development)当局随时抽查:
1.测试报告-必须由NATA或与NATA互让之认证机构,如NVLAP或A2LA认可的实验室核发才有效,否则要求样品送测机率非常高。
2."Application touse the C-tickMark"Form-必须由澳大利亚/新西兰公司或进口商签名负责。
3."Supplier’s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Form-必须由澳大利亚/新西兰公司或进口商签名负责。签名负责之厂商,有责任确保销售之产品仍符合EMI方面的规定。
4.原始之设计图稿及规格书(如:线路图、方块图、User’sManual和ServiceManual等)。
5.叙述制作时之生产检查程序,以确保EMI特性之维持。
6.任何会影响到EMI的变更叙述和必要之测试记录。
TR}ztf[e  
l&#&}3M  
O(q1R#n-}+  
KnK8\p88\  
_]zm02|  
3H"bivK  
ZyAm:yO  
文章出自: 世科网 Cn+'!?!d,  
|uL"/cMW7  
评价一下你浏览此帖子的感受

精彩

感动

搞笑

开心

愤怒

无聊

灌水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如果您提交过一次失败了,可以用”恢复数据”来恢复帖子内容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