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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农业部修订进口许可证条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4-06-04  浏览次数:895
核心提示: 美国农业部动植物卫生检验局(APHIS),日前发布的关于修改植物进口许可证的若干规定,已于2014年5月12日起正式生效。  APHIS
 美国农业部动植物卫生检验局(APHIS),日前发布的关于修改植物进口许可证的若干规定,已于2014年5月12日起正式生效。 

  APHIS声明,修订的目的是使许可证申领程序更加透明、更方便易用,并使许可证申请评估能够更快和更全面,同时规定许可证持有人必须遵守许可证条款。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1.把各项涉及受管制植物、植物产品及其他制品的进口及洲际运输的许可证签发规定进行了合并; 

  2.对各项涉及有害杂草进口和洲际运输许可证以及蜜蜂和养蜂物品进口许可证的规定做出相应修订; 

  3.对有关许可证的拒绝申请和许可证的废止加入了新的条款。 

  受最终规则影响的包括花卉、苗木、水果、蔬菜、棉、甘蔗、原木、包装材料、其他木制品和咖啡等限制植物及植物产品的进口商,被定为有害杂草的植物、蜜蜂和蜜蜂精液以及可以暂时进口(例如作转运)的受管制产品的进口商。 

  (中国WTO/TBT国家通报咨询中心供稿)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news/show-65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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