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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利好或成掘金废旧家电企业翻身良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2-08-02  浏览次数:521
核心提示:这或许是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以下简称废旧处理企业)的一次翻身良机。长久以来,处理企业就像是紧跟在家电厂商身后的小弟

这或许是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以下简称废旧处理企业)的一次翻身良机。

长久以来,处理企业就像是紧跟在家电厂商身后的小弟,相比于身前这位大哥的光鲜,吃不饱、亏损、依赖政策扶持一直是处理企业这身破衣服上随处可见的补丁。

但是,这一现象或会改变。

掘金废旧家电 政策利好或成处理企业翻身良机

新政策使得垃圾堆里的百万富翁呼之欲出

今年7月1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2]34号,以下简称《办法》)正式落地。

《办法》将对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房间空调器和微型计算机等5类产品生产者和进口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征收基金,标准从7元/台至13元/台不等,而拥有资格的废旧处理企业则可享受35元/台至85元/台的补贴。

业内专家认为,《办法》的实施对目前陷入停摆状态的废旧处理企业来说是一个利好消息,而对于成本压力已经很大的家电生产企业来说则是打在肋间的一记重拳。

面对利好消息,处理企业能否化茧成蝶,抓住行业发展的机遇?而对于本已饱受成本之困的生产企业来说,这一新政的落地是否会对他们产生雪上加霜的致命打击?

无论是危机还是转机,又是一个该做出抉择的时候了。

势在必行

据国家相关部门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我国主要电器电子产品的社会保有量基数巨大:电视机约5.2亿台,电冰箱约3亿台,洗衣机约3.2亿台,空调约3.3亿台,电脑约3亿台,合计17.7亿台。

巨大的保有量基数带来的是巨大的废弃量。

这5类产品每年的废弃总量超过7位数。除了这5类产品,还有大量的手机、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废弃电子产品加重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的承载压力。

其实在国外,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被誉为都市矿藏,通过回收利用,这些废弃物品完全可以变废为宝。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中有许多有用的资源,不仅具有很高的再利用价值,而且再生途径获得资源的成本大大低于直接从矿石、原材料等冶炼加工获取资源的成本,可以节约大量能源

但是,目前我国这一矿藏的开发力度还不容乐观。

长期以来,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体系不健全。这些废旧电器当中的可再生资源不仅没有得到利用,作坊式回收处理所采用的填埋、焚烧手段使得在生产过程中随意排放的废气、废液、废渣,也对大气、土壤和水体等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

除了对环境的危害外,废旧家电也是长期以来假冒伪劣电器的最大来源。

相比于一些国家严禁废弃电器充当二手电器回流到市场,我国对于废弃电器的强制退出举措并不到位。尤其是通过个体收旧商回收的废旧家电,被一些不法商家简单拆解后重新拼装或直接翻新后进行二次销售的情况屡见不鲜,这些元器件已严重老化的拼装翻新电器在使用中,也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在7月1日将《办法》落实,就是希望通过《办法》使得我国电器电子行业可以出现健康、可持续的废弃产品回收机制。

财政部负责人称,制定实施《办法》,主要是借鉴了发达国家实施“生产者责任制”的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国具体国情,以期形成电器电子产品从生产、销售到回收、处理的良性循环机制。

行业形势看似一片大好,但这场摸着石头过河的尝试还面临着诸多考验。

 

增负生产企业?

《办法》规定,对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房间空调器和微型计算机等5类产品生产者和进口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征收基金。出口电器电子产品免征基金。

根据5类产品回收处理补贴资金需要,并考虑相关行业利润水平和企业负担能力,分类确定了基金征收标准。其中:电视机13元/台、电冰箱12元/台、洗衣机7元/台、房间空调器7元/台、微型计算机10元/台。今后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增补或者调整,相应调整纳入基金征收范围的电器电子产品。同时,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补贴资金的实际需要,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调整基金征收标准。

某家电企业负责人认为,这几年来人工成本和运输成本已对生产企业形成了非常大的压力,成本上涨已经到了承受的极限,被征收拆解基金无疑对生产企业的成本压力来说是雪上加霜。

对航天、重工等制造企业来说区区10元左右的成本不过尔尔,但对于家电企业却非同小可。以彩电为例,13元/台意味着将对每台彩电的销售产生0.5%左右的成本影响,对于微利的彩电企业来说已经非常重了。“卖一台电视的净利润可能只有几十到100元,现在一下要交13元的基金,对于本就利润薄、成本压力大的家电生产企业来说压力不小。”家电产业观察人士梁振鹏说。

“这对近期出台的节能补贴利好政策形成的效果将产生削弱影响,或许在经济环境好的时候出台这样的拆解办法更好一些。”业内专家对记者表示。

另有白电企业的高管表示,格力、美的、海尔等白电龙头企业每年可能要因此上交3亿-4亿元基金,整个行业都将承受较大的压力。

但对于像四川长虹、TCL等自己在回收处理方面早有布局的企业来说,这样的成本压力会相对较小。目前,第一批纳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范围的废旧处理企业名单已经对外公布。共计15个省市的43家企业获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资格。四川长虹、TCL等家电企业榜上有名。

与此同时,一些生产企业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若成本压力无法消化,那只能将这一压力转嫁给终端的消费者,产品的单价上涨将不可避免。

虽然大部分专家认为《办法》的实施会对生产企业造成一定程度的压力,但也有相反的声音出现。中国电子商会副秘书长陆刃波(微博)认为,十几元的基金对于成熟的生产企业来讲不算什么,企业如果连这个消化能力都没有的话,以后的发展就无从谈起。

梁振鹏还表示,虽然该《办法》对生产企业产生了一定的压力,但是国家也在研究、讨论出台对于绿色、环保的产品减免基金征收的政策。总体来看,《办法》出台的重要性在于提高我国家电工业的整体竞争力。因为目前我国的家电生产企业在产品出口过程中会被征收很昂贵的用于拆解回收的环保费用,但如果家电生产企业有自己的拆解回收渠道或是基地,被征收的费用将大幅降低甚至免除,从而降低了出口成本,增强了整体竞争力。

从《办法》的相关条目也可看出,国家非常鼓励生产企业建立自己的拆解回收渠道、积累拆解回收经验,这是全球家电企业发展的大趋势,也是我国家电企业发展应该遵循的客观规律。

翻身良机

对废旧电器电子处理行业而言,曾经的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无疑是巨大的福音,各地回收上来的、源源不断的废旧家电令不少原本吃不饱的处理企业终于能够全线运转。然而,好景不长,2011年12月31日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如期落幕,处理企业的好日子也过去了。

7月1日开始执行的《办法》对艰难熬过政策真空期的废旧处理企业来说,或许就能让自己打个翻身仗的机会。

但是《办法》的出台,让处理企业闻到了春天到来的味道。

《办法》规定,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并列入各省(区、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的企业,对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处理,可以申请基金补贴。

补贴的力度足以让废旧处理企业多高兴一阵。

对废旧处理企业按照实际完成拆解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给予定额补贴。按照补偿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成本并使处理企业合理盈利的原则,分类确定了基金补贴标准。其中:电视机85元/台、电冰箱80元/台、洗衣机35元/台、房间空调器35元/台、微型计算机85元/台。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成本变化情况,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调整基金补贴标准。

基金注入的利好因素很可能将推动废旧电器电子处理行业得到迄今为止最好的机会。

长虹格润负责人表示,欧盟日本及我国台湾地区从上世纪90年代即开始实施类似的法律法规,较好地解决了电子垃圾的污染问题。我国开始实施的《办法》顺应了国际潮流,是目前解决电子垃圾问题的最佳方案。从生产制造企业的角度来说,这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一部分。

“有了基金扶持,正规处理企业就有了更足的底气与个体回收商贩竞争,从消费者手中获得更多的废旧家电。除此之外,还可以规范废旧处理企业的处理拆解环节,有助于填补废旧处理产业上下游产业链的空白。”梁振鹏说。

虽然基金将给废旧处理企业带来强劲的资金支持,但是不少企业非常关心基金征收到发放整个流程的搭建以及企业资质审核,因为这将影响这一制度的实施效果。废旧处理企业拆解量关系到企业获得补贴数量的多少,只有尽量完善流程,准确认定拆解量,才能让废旧处理基金真正发挥应有的效果。

同时,按照《办法》的规定,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等国家机关以及地方各级环境主管部门都将参与基金的征收、发放及管理过程,如何协调各方形成统一合力,让基金制度真正落到实处,似乎仍没有妥善方案。

陆刃波认为,《办法》对于处理企业的支持还远远不够,还需要有后续的税收等政策支持。

除此之外,也有业内人士表示,尽管《办法》明确国家鼓励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自行回收处理列入《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但这一规定落实起来还比较困难。

“具备享受补贴的处理企业资质牢牢把控在此前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时确定的105家废旧处理企业,虽然一些生产企业如TCL、海尔、长虹获得了电子产品拆解处理的资质,但数量非常小。此外,各地环保部门对处理企业的资质把控非常严格,生产企业通过涉足拆解领域享受补贴、弥补成本压力的路径并不好走。”业内人士如此表示。

陆刃波表示,这当中涉及废旧处理企业和生产企业的利益关系,如果生产企业介入处理领域,生产企业凭借强大的销售网络体系,将对现有的处理企业形成冲击,会出现竞争。

但也有相反观点,梁振鹏认为处理领域的市场还是非常大的,现有的废旧处理企业并不能处理全部的废弃电器电子,而对于家电生产企业来说处理领域只是副业,从这个层面讲也就不存在处理企业和生产企业竞争的情况。

虽然如此,但生产企业进入处理领域确实好处多多。长虹格润负责人表示,作为生产企业从事拆解处理,一方面可以有意识地在设计阶段开始考虑今后的拆解处理及再资源化,也就是在设计阶段融入绿色设计的理念和方法,比如选用环保材料和易再利用的材料、设计易拆解的结构等;另外一方面,在拆解处理阶段获得的信息反馈到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设计,使得产品能成为真正的绿色产品。

梁振鹏认为,主流的家电生产企业都应该走四川长虹、TCL这样向拆解处理领域布局的道路。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news/show-4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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