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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内华达州通过禁用BPA法律法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3-06-09  浏览次数:691
核心提示:2013年5月末,美国内华达州通过禁用BPA法律法规BillNo.354。其中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任何人不得在内华达制造、销售或分销任
 2013年5月末,美国内华达州通过禁用BPA法律法规Bill No .354。其中规定:
自2014年1月1日起,任何人不得在内华达制造、销售或分销任何故意添入双酚A的瓶、杯,若该瓶或杯设计为盛装液体或者食品并直接供4岁以下儿童使用; 
自2014年6月1日起,任何人不得在内华达制造、销售或分销任何故意添入双酚A的盛装任何婴儿食品(Baby food)或婴儿配方奶粉的容器。 
婴儿食品(Baby food)意为含有软糊或容易咀嚼的制成的固体食物,该食品主要是供4岁以下儿童食用,并且已商用。
 
  来源:世科网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news/show-16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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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美国 BPA 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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