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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儿童玩具安全 强制性国家标准出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4-05-30  浏览次数:692
核心提示: 本报北京5月29日讯记者陈郁报道: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近日批准发布GB6675-2014《玩具安全第1部分:基本规范》、《玩具安全
      本报北京5月29日讯 记者陈郁报道: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近日批准发布GB6675-2014《玩具安全第1部分:基本规范》、《玩具安全 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玩具安全 第3部分:易燃性能》、《玩具安全 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该系列标准由GB6675-2003《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修订而来,计划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据了解,目前我国共有玩具国家标准31项。其中,2003版《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是最基础和最重要的国家标准,规定了玩具产品必须遵循的机械物理性能、燃烧性能、可迁移化学元素、标识和说明等强制性技术要求;其他国家标准则对童车、童床、摇篮、婴幼儿安抚奶嘴、毛绒和布制玩具等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能和检测方法进行了规范。 

  此次发布的修订后的系列新标准,体现了与国际接轨、广泛参与的原则,对儿童的保护更为全面严格。新标准以安全为核心目标,扩大了标准适用范围,同时加严相关安全指标要求。对于公众关注的增塑剂,新标准也将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等6种增塑剂列为限用物质,限量要求跟欧盟相同。其中,第1部分规定了所有供14岁以下儿童使用、具有玩耍功能的产品都应符合的标准要求,以消除安全“死角”;第2-4部分在第1部分基础上,针对玩具机械与物理性能、易燃性能、特定元素迁移等危害类型,提出更为具体的安全要求和检测方法,技术指标更为“贴身”适用。

 
  来源:经济日报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news/show-64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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