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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拟修例监管化妆品内的致敏物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5-09-24  浏览次数:1458
核心提示:丹麦环境保护局呼吁,欧盟应全面禁止在化妆品添加甲基异噻唑啉酮(Methylisothiazolinone,MI),而含有该种物质的产品应在标签中清
 丹麦环境保护局呼吁,欧盟应全面禁止在化妆品添加甲基异噻唑啉酮(MethylISOthiazolinone,MI),而含有该种物质的产品应在标签中清楚注明及加上致敏警告。MI一般用作化妆品的防腐剂,其用途获第1223/2009号规例(化妆品规例)附件V认可,浓度上限为0.01%或百万分之一百(100 ppm)。其他个人护理产品如防晒用品及洗发精亦可能含有这种物质。
研究显示,过敏反应、细胞及神经受损的问题在欧洲各地日益普遍。欧盟的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发现,现行的化妆品认可MI浓度上限即100 ppm并不安全。对于冲洗型化妆品,15 ppm的浓度被视为安全;免洗型(leave-on)化妆品的安全浓度则尚未确立。预计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将于2015年9月底前,就冲洗型及免洗型护发产品添加MI的风险发表意见。欧委会将等待评估结果出台,然后决定是否把认可MI浓度由100 ppm降至15 ppm。
欧委会建议禁止免洗型产品添加MI,同时向业界提供短暂的过渡期,以便业者推出合规产品及撤走不合规者。欧委会将修改第1223/2009号规例附件V第57项。附件V列出获允许在化妆品添加的防腐剂种类。
2015年7月29日,欧委会就MI问题展开公众谘询。任何人士及机构,包括成员国有关部门、化妆品制造商、化学物质生产商、行业及消费者协会等,均可就建议措施及其经济影响提出意见。欧委会要求,这些资料和意见应与下列各项有关:
•建议修订的可行性
•竞争力、市场及贸易
•直接及间接成本
•发明和研究
•特定区域、行业或工人
•第三国及国际关系
•宏观经济环境
提交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10月23日。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news/show-122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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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欧盟 化妆品 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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