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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公众对信息安全满意度不及格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3-12-26  浏览次数:672
核心提示:本报讯(记者窦红梅)个人信息泄露、支付诈骗、电脑账号被窃电子商务越来越成为一种不可阻挡的趋势时,如何保障信息安全,已成为消
本报讯(记者 窦红梅)个人信息泄露、支付诈骗、电脑账号被窃……电子商务越来越成为一种不可阻挡的趋势时,如何保障信息安全,已成为消费者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昨天,中消协发布的《信息消费与安全调研报告》显示,受访者对信息安全的满意度不及格,平均分值仅为3.7分,而满分为10分。 

  据介绍,本次调研主要针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一线城市,以及沈阳、西安、成都等8个二线城市展开,每个城市500个有效样本量进行回收,共收回有效样本量6000个,九成以上受访者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本科学历的占比最高,达61.9%。 

  统计显示,受访者每天参与信息消费时长集中在1.5—3.5小时;年龄越小,每天参与信息消费的时间相对越长,年龄与每天参与信息消费时间呈现反比趋势。 

  消费者对于现阶段信息安全满意度一般,平均分值仅为3.7,同时,越是一线城市,对信息安全满意度越低。受访者最担忧的信息安全问题主要是:个人信息泄露、支付诈骗以及电脑账号被窃。从受教育程度看,学历越高对个人信息泄露、个人网络行为泄露、位置信息泄露的关注度越高。 

  “目前,我国尚缺乏相关标准规范和专门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法律,当消费者的隐私权受到侵犯时,很难获得有效的法律保护,这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消费者信心。”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表示,比如,消费者很难证明个人信息是通过哪个渠道泄露出去的,也很难证明自身受到多少损失。因此目前的监管更多靠社会举报,政府部门才会介入。赵占领为此建议,消费者可以请求消协提出公益诉讼。 

  据悉,12315将单独统计个人信息泄露投诉。刚刚修订完的我国新消法作出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俊臣透露,新消法将个人信息受到保护作为消费者的一种权益确认下来,下一步,工商部门要把个人信息保护作为12315投诉举报中心单独申诉举报类别进行统计。 

  为加强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中消协建议:有关部门应针对信息消费建立部门规章,为信息消费安全保驾护航。信息服务供应商也应加强自身诚信建设,这是保障消费者安心消费的前提。

 
  来源:北京日报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news/show-42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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