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资讯 » 食品安全 » 正文

广药集团诉加多宝虚假宣传案:加多宝判赔1080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3-12-20  浏览次数:595
核心提示:  图为庭审现场   凉茶之争历程  加多宝当庭表示不服表决,将上诉,并发布不服改名广告一审判决的严正声明。  凤凰财经讯

   

图为庭审现场

    

凉茶之争历程

  

加多宝当庭表示不服表决,将上诉,并发布不服改名广告一审判决的严正声明。

  凤凰财经讯12月20日消息,王老吉诉加多宝虚假宣传案今日宣判,广州中院一审判决加多宝败诉,销毁相关广告,赔偿原告方广药1080万元,并在媒体上向广药集团公开道歉。

  广州中院一审判决,加多宝宣传行为构成对广药集团的不正当竞争,判定加多宝立即停止使用“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以及"原来的红罐王老吉改名加多宝了"广告语,并销毁宣传物。

  同时,法院判定加多宝赔偿广药损失以及诉讼费1080万元,并在媒体上向广药集团公开道歉。

  法院认定广药为王老吉商标权、以及王老吉凉茶生产企业,广药诉讼请求有事实依据。2012年5月后,加多宝生产的产品不具备"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的识别性。加多宝宣传行为对消费者造成误导影响。

  法院同时认定加多宝经销商彭碧娟发布涉案广告语,构成不正当竞争。

  加多宝当庭表示不服判决,将上诉,并发布不服改名广告一审判决的严正声明。

 
  来源: 凤凰财经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news/show-4216.html

声明:

1、本网转载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凡来源注明“世科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世科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个工作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关键词: 加多宝 广药
分享到:
5.31K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