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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具、服装、汽车风险信息居“三甲”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4-10-16  浏览次数:789
核心提示: 今年上半年质监部门共收集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2285条,包括了新闻媒体、国外通报、行政管理等渠道反映的产品质量问题;数
  今年上半年质监部门共收集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2285条,包括了新闻媒体、国外通报、行政管理等渠道反映的产品质量问题;数据显示33种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数量较为集中。北京市质监局近日发布的《2014年上半年北京市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工作报告》显示:玩具服装汽车3大类产品的风险信息数量位居“三甲”。 

  据了解,首都质监部门对信息反映的有关质量安全风险、产品相关标准进行分析,并结合监督管理相关数据对北京市生产领域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了评估,依据不同风险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 

  北京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透露,北京市质监局采取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方式,通过多种渠道搜集、筛查、评估产品风险信息,对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进行处置,提高产品质量监督效能。 

  33种产品风险信息数量多 

  据介绍,此次收集的2285条信息,来源于媒体网络、投诉举报、监督管理、实验室检测等多个渠道,其中媒体网络信息1140条,占50%;其次是境外通报信息576条和国内机构组织通报信息283条,分别占25%和12%。 

  按产品分类统计,位居前3位的分别是日用消费品类产品信息1315条,占57%;工业生产资料类产品信息564条,占25%;电气及电信、电子信息产品信息247条,占11%。这个排名与北京市2013年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结果相比,没有任何变化,充分说明这3大类产品在首都质量安全风险中的危险等级。 

  通过分析,北京市质监部门发现33种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数量较多。他们是玩具、汽车服装及针织品、家用电热器具、助力车、家用卫生及保健器具、家具、电线电缆、电器照明和线路设备、电信终端设备、家用厨房设备、食品相关产品、鞋类、建筑玻璃及纤维轮胎、隔声和隔热材料、床上及家居用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卫生洁具、运动及康复器械童车、燃气热水器、燃气灶具、家用卫生用品、激光笔、钢铁产品、文具、其他车辆、玻璃窗用品、压力锅、危险化学品以及眼镜、镜及类似品和电路开关、保护或接用电器装置。 

  33类产品中,风险信息数量过百条的有服装及针织品、家用电热器具、助力车;突破200条的有玩具和汽车。其中玩具的质量安全风险主要集中在小零件、孔及间隙、锐利尖端、卫生指标、警示标志不符合标准要求;产品含有短链氯化石蜡含量、亚硝胺。汽车的质量安全风险主要反映在儿童安全座椅束缚系统、标志和说明书不符合标准要求。服装及针织品的质量安全风险在主要表现为纺织服装甲醛不符合标准要求,含有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PE)、氟化合物、有机锡;儿童服装的拉带、色牢度、pH值、重金属不符合标准要求。 

  此外,一些时下市场比较热门、上升势头较快的产品,也出现了不少质量安全风险。如空气净化器、移动电源等。其中空气净化器的主要质量安全风险反映在洁净空气量不符合标准要求,风险评估为存在过度宣传和混淆概念等乱象。移动电源的质量安全风险突出表现爆炸、自燃,风险评估方面主要是产品承受内部短路能力不足、外壳材料防火性能不足等原因可导致风险发生;产品使用不当可导致风险发生;移动电源为新兴产品,目前我国尚无移动电源产品标准。 

  不同风险产品不同监管方式 

  33种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量不一样,风险等级也有区别。通过分析和评估,北京市质监局对不同风险产品采取了不同的处理措施。 

  据透露,对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相对突出的建筑聚苯板、金属面绝热夹芯板、商用燃气灶具、家具、安全玻璃、安全网等产品,北京市质监部门采取了监督抽查、执法检查等行政措施,严格查处生产不合格产品违法行为,加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控制。 

  此外,对需要进一步监测可能存在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的儿童玩具、移动电源、食品相关产品、皮鞋、手机电池、轮胎、床上用品、电热水器、纺织服装、卫生洁具、餐巾纸、卫生巾、纸尿裤、汽车玻璃、汽油等产品,北京市质监部门则开展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测等工作;涉及到的产品标准有关情况向国家有关部门报告;对儿童安全座椅、钢丝绳、文具等尚未发现生产企业的产品加强排查。 

  北京市质监局要求,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要严格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对产品可能存在的质量安全风险予以重点关注,认真分析产品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对于存在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控制。 

  同时,各相关产品质量认证机构应依法规范开展认证活动并加强认证后产品的跟踪检查,对其认证的产品、服务、管理体系实施有效的跟踪监督,对不能持续符合认证要求的,认证机构应当暂停或者撤销其认证证书,及时向社会公布;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应当加强质量安全风险的宣传教育,引导行业自律,及时反映企业及消费者的质量需求,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来源:中国质量报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news/show-92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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