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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提醒消费者慎食台湾地区产“问题猪油”相关食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4-09-09  浏览次数:905
核心提示: 质检总局6日发布消息称,近日,台湾地区有关方面发布了强冠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近期收购了大量劣质油用于生产全统香猪油,销售给
  质检总局6日发布消息称,近日,台湾地区有关方面发布了“强冠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近期收购了大量劣质油用于生产“全统香猪油”,销售给多家下游用户用以生产食品,并公布235个下游用户名单,且已确认77个用户使用了上述问题猪油。质检总局提醒消费者慎食通过各渠道购买的上述235个可能使用了问题猪油的用户生产食品。

  质检总局立即与台湾地区有关方面联系,请其进一步提供事件的详细信息,包括受影响的企业和品牌、对大陆出口情况等。

  经检验检疫机构初步核查,大陆没有“全统香猪油”进口。质检总局已要求各地检验检疫机构暂停受理上述235个用户产品的报检,全面排查以往进口记录,如有进口,立即下架召回。

  附件1 “强冠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35家下游用户名单

  附件2 确定使用问题油产品77家用户名单

 
  来源:新华网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news/show-85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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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质检总局;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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