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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问题中方立场:必须确保网络空间的和平性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4-07-25  浏览次数:902
核心提示:中国政府专家、外交部网络事务协调员傅聪在7月21日至25日联合国召开的信息安全问题政府专家组首次会议上阐述了中方的立场。傅聪表
 中国政府专家、外交部网络事务协调员傅聪在7月21日至25日联合国召开的信息安全问题政府专家组首次会议上阐述了中方的立场。

傅聪表示,必须确保网络空间的和平性质。他说,上届专家组确立了信息通信技术应用于和平目的的原则。这应成为讨论信息安全问题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本届会议应进一步探讨如何将这一原则转化为约束各方的行为规则。任何国家不得利用信息通信技术包括网络实施针对他国的敌对行动和侵略行径,必须防止网络军事化和网络军备竞赛。

他强调,在网络空间必须坚持主权原则,各国对其领土内的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和信息通信活动拥有管辖权,各国政府有权制定符合本国国情的互联网公共政策,以对本国互联网事务进行管理,任何国家不得利用网络干涉他国内政或损害他国利益。

傅聪呼吁,必须合作打击网络恐怖主义,专家组应探讨国际社会合作打击网络恐怖主义的行为规范和具体措施。

傅聪建议推动互联网的全球公平治理,互联网治理体系应保证各方共同参与、共同决策。互联网基础资源应由国际社会共同管理、共同监督。

傅聪最后表示,去年以来,大规模网络监听、监控活动不断曝光,这些行径侵犯了受害国的国家主权、安全和公民因私,成为各国在信息安全领域面临的现实威胁。专家组应从国家安全角度对此进行深入探讨,制定相应规范、原则和措施,对此类活动加以约束。

联合国信息安全政府专家组系根据第68届联大有关决议成立,研究网络安全领域现实和潜在威胁,探讨负责任国家行为规范、建立信任措施及国际法相关问题,并将向第70届联大提交报告。专家组是从国际安全角度探讨处理网络安全问题的重要机制,旨在制定网络安全领域指导性原则和规范。

联合国曾于2004-2005年、2009-2010年、2012-2013年三度成立信息安全政府专家组,达成了和平利用网络空间、网络空间国家主权原则等重要共识。

 
  来源:网易科技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news/show-76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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