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资讯 » 信息技术 » 信息安全 » 正文

中央机关采购对Win8喊“NO”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4-05-21  浏览次数:689
核心提示:业内认为安全顾虑或是主要原因之一  文/记者段郴群、于梦江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日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了《关于进

业内认为安全顾虑或是主要原因之一

业内认为安全顾虑或是主要原因之一 

  文/记者段郴群、于梦江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日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了《关于进行信息类协议供货强制节能产品补充招标的通知》,通知要求所有计算机类产品不允许安装Windows 8操作系统。中国工程院院士倪光南曾在多个公开场合表示,win8操作系统采用了不安全的技术架构,不应列入政府采购目录,操作系统国产化是未来的趋势。有网友为此举“点赞”,但也有网友不解:难道真的要用国产Linux系统? 

  微软“惊诧”: 

  非常意外 愿配合评估Win8 

  记者从《通知》中看到,这份在5月16日发出的通知对入围中央机关采购范围内的信息类产品提出新的采购要求,其中要求所有计算机类产品不允许安装Windows 8操作系统。《通知》中并未对这项采购要求做出解释,记者昨日联系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对方未对此事做出回应。 

  微软中国昨日下午给本报发来的声明表示,中央政府采购网通知中所涉及的Windows 8的,令微软感到非常意外,并表示,微软一直以来始终与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及其他政府机构紧密合作,积极配合政府采购中的产品评估工作,并确保微软提供的产品和服务都能达到政府采购的所有要求。在声明中,微软表示,一方面,微软会持续为政府用户提供Windows 7;同时,微软也正与相关政府机构积极配合,进行Windows 8的产品评估工作。 

  未来方向: 

  工信部力挺“国产”Linux系统 

  据了解,在国内的政府单位中,微软的winXP操作系统应用最为广泛,而今年4月8日,微软公司停止对winXP操作系统的支持服务,停止服务以后,由于没有官方的技术支持,会产生安全上的问题,很容易受到黑客攻击。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此前对媒体表示,去年年底,各级政府已经全面完成了正版化任务,采购了价值几十亿的软件,对一个产品来说,还应该有产品相应的售后服务。 

  购买了高额的正版软件却突然被停止了服务,业内对研发推广使用国产系统软件的呼声越来越高。工信部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张峰曾对外表示,工信部将继续加大力度支持中国Linux操作系统的研发应用。 

  网友意见: 

  关键是准备用啥呢? 

  @尚大咖:信息安全,以前都没注意到,现在才发现很严重。 

  @唐长安1006:多如牛毛的院士们,竟然这么多年搞不出一个国产操作系统? 

  @老四分卫:一个是信息安全的原因,另一个是打击一下微软牛X的臭毛病,大陆这么多XP用户,你微软说没就没,不收拾你收拾谁? 

  @清心雅轩:关键是准备用啥呢?XP还是Win7?总不会准备用Linux吧?这存在感刷的有点夸张了。好吧,只要公务人员不能玩扫雷不能上QQ了,也算是大功一件。 

  业内分析: 

  存在泄密风险或是主因 

  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秘书长胡钢昨日对本报记者表示,从技术角度看,Win 8与XP的底层架构完全不同,Win 8在运行中存在扫描用户系统,调动用户电脑中数据,同时,可以截取用户硬件系统的管理权等“后门”行为,这对用户信息存在泄密风险,而这对政府、金融以及商用部门等保密程度要求高的机构,更难以接受Win 8系统。同时,胡钢表示,目前全球各国政府对网络安全要求越来越高,一些国家的政府不采购外国信息技术设备也属于正常,此前就有中国IT技术提供商遇到过被其他国家禁止进招标名单的事情。此外,目前从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要求看,优先采购本国生产的信息类产品也是通行做法。调研机构Net Application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四月份,Win 8和Win 8.1共同拿下了12%的市场份额,其中Win 8.1突破了5%,Win 7则达到49.27%。胡钢认为,目前微软要做的就是主动拿出一些数据,进行信息公开,说明其Win 8操作系统并没有进行“后门”行为,消除用户的顾虑,或者根据用户要求进行产品改造,以达到用户的需求。

 
  来源:广州日报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news/show-6193.html

声明:

1、本网转载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凡来源注明“世科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世科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个工作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享到:
5.31K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