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资讯 » 食品安全 » 正文

国务院:食品质量安全等监管纳入市县政府考核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4-05-08  浏览次数:779
核心提示: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4年行动计划》,对2014年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的工作重点做出明确部署。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4年行动计划》,对2014年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的工作重点做出明确部署。 

  《行动计划》细化制定了4个方面15条共77项具体任务,强调要加强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包括:加强食品、农产品以及消费品等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食品和农产品农兽药残留、有机污染物、包装材料污染物、加工过程产生的有害物质、食品添加剂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相关制度措施。加强进口食品农产品监管,全面实行境外婴幼儿配方乳粉等乳制品生产企业注册。突出对儿童用品、车用汽柴油等消费品的监管。 

  《行动计划》还针对当前百姓关心的环境污染问题,部署以治理雾霾为重点,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 

  《行动计划》的重点任务之一是组织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各省级人民政府质量工作进行考核,强化质量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指导地方政府将质量工作纳入市、县政府绩效考核范围。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news/show-5951.html

声明:

1、本网转载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凡来源注明“世科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世科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个工作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享到:
5.31K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