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资讯 » 食品安全 » 正文

潍坊检验检疫局积极探索出口食品农产品检验监管模式改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4-04-24  浏览次数:730
核心提示: 按照国家认监委的部署要求,潍坊检验检疫局结合辖区业务实际,以服务外贸发展、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为出发点,大胆实践、积极创新
      按照国家认监委的部署要求,潍坊检验检疫局结合辖区业务实际,以服务外贸发展、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为出发点,大胆实践、积极创新,开展“报放一体化”试点,探索建立出口食品农产品“三个航道”监管放行模式,为下一步监管模式改革的深入推进打好基础。

  一是加强风险管理,确定“放”的范围。为探索检验检疫模式改革,潍坊局成立了专门的风险管理小组,梳理当前出口食品农产品检验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辖区出口食品农产品生产企业、产品进口国市场构成、进口国对农残要求、近年来国外预警等情况,结合企业软硬件条件、诚信情况、质量事故、企业分类等因素开展风险评估,实行风险管理,确定企业出口产品便利化放行等级,试行报放一体化。

  二是结合业务实际,制定“管”的措施。结合辖区工作实际,主动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对企业体系运行的符合性、有效性进行验证,强化企业作为产品质量 “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企业诚信管理,督促企业完善自检自控体系;深入生产一线,对产品生产全过程进行调研,确定主要农药、病虫害等监控项目,并对企业生产原料进行送样检测。在此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对试点企业实行“报检-放行”直通模式、“边放行、边检测,检出问题立即召回”制度。

  三是探索改革方向,做好“建”的文章。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做法,本着“简便、有效、快捷”的原则,初步形成了出口食品农产品监管放行“三个航道”理论:即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对低风险产品实施“报放一体化”,企业报检后直接放行;对需抽批检验的产品,抽中的批次查验检测合格后放行,对未抽中的批次实施“报放一体化”;对明确要求实行批批检验的产品,批批检验合格后放行,根据监控计划执行、抽批检验、日常监管、国外预警、风险分析的结果实施动态调整。(山东潍坊检验检疫局)

 
  来源:国家认监委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news/show-5641.html

声明:

1、本网转载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凡来源注明“世科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世科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个工作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享到:
5.31K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