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标准法规 » 国内动态 » 正文

我国发布食品农药残留新标 基本接轨国际标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4-03-31  浏览次数:684
核心提示: 记者28日从农业部获悉,农业部与国家卫生计生委日前联合发布《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4)。这一农药
      记者28日从农业部获悉,农业部与国家卫生计生委日前联合发布《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4)。这一农药残留标准比以往更加严谨,基本与国际标准接轨。

  据了解,新标准规定了387种农药在284种(类)食品中3650项限量指标,较2012年颁布实施的标准新增加了65种农药、43种(类)、1357项限量指标,不仅覆盖了蔬菜、水果、谷物、油料和油脂、糖料、饮料类、调味料、坚果、食用菌、哺乳动物肉类、蛋类、禽内脏和肉类等12大类作物或产品,也基本覆盖了常用农药品种。

  其中,针对蔬菜、水果、茶叶等鲜食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多发、易发问题,新标准重点增加了蔬菜、水果等鲜食农产品的限量标准。水果农药残留限量增加473项,蔬菜(包括食用菌)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增加431项。

  值得一提的是,新发布的标准中,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已制定限量标准的有1999项,其中共有1811项国家标准等同于或严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占90.6%。在标准制定过程中,所有限量标准都向世界贸易组织(WTO)各成员国进行了通报,接受了各成员国的评议,并对所提意见给出了科学、令人信服的解释。

  据了解,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农药残留限量标准都是根据农药毒理数据、我国农药残留田间试验数据、我国居民膳食消费数据和国内农产品市场监测数据,经过科学的风险评估后制定的。制定过程中,还广泛征求了社会公众、农产品生产和进出口企业、相关行业协会和相关行业部门的意见。

  新标准将于2014年8月1日起开始施行,2012年颁布实施的《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2)同时废止。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news/show-5310.html

声明:

1、本网转载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凡来源注明“世科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世科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个工作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享到:
5.31K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