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资讯 » 材料化工 » 正文

新疆提高棉浆粕及粘胶纤维行业排放标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3-09-09  浏览次数:851
核心提示: 近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厅了解到,为了加强自治区棉浆粕及粘胶纤维行业水污染防治,提升行业污染治理水平,自治区环保厅决定
       近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厅了解到,为了加强自治区棉浆粕及粘胶纤维行业水污染防治,提升行业污染治理水平,自治区环保厅决定,从今年8月23日起,今后所有新、改、扩建棉浆粕、粘胶纤维建设项目,其水污染物排放统一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自治区环保厅污染防治处处长温玉彪说,棉浆粕、粘胶纤维生产废水排放标准提高到一级后,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降为每升100毫克,下降90%。

  棉浆粕、粘胶纤维生产属于污染较严重的行业,生产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高,大量废水外排。此前,新疆棉浆粕及粘胶纤维企业执行的是三级排放标准,即COD排放浓度是1000mg/L,对色度没有要求。

  自治区环保厅根据污染现状和减排需要,决定统一全区排放标准,具体要求为:自2014年6月30日起,新疆现有棉浆粕企业水污染物排放统一执行二级标准(300mg/L),自2015年12月31日起,统一执行一级标准COD(100mg/L);而粘胶纤维企业水污染物排放自2014年6月30日起统一执行一级标准COD(100mg/L)。

  据介绍,目前新疆有16家棉浆粕、粘胶纤维生产企业,其中自治区11家、新疆兵团5家。

  针对网民反映棉浆粕、粘胶纤维生产企业排放废气恶臭难闻的投诉,自治区环保厅监测监察处处长朱建新说,目前新疆环保部门正在督促企业进行环保改造,像玛纳斯澳洋科技、舜泉化纤都分别投资了5000万元进行改造。

 
  来源:中国环境报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news/show-3127.html

声明:

1、本网转载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凡来源注明“世科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世科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个工作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关键词: 废水 排放 新疆
分享到:
5.31K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