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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光光度计和色谱仪型式评价实验室(吉林)获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3-07-17  浏览次数:413
核心提示:质检总局关于授权建立国家分光光度计型式评价实验室(吉林)和国家色谱仪型式评价实验室(吉林)的通知国质检量函〔2013〕426号  各

质检总局关于授权建立国家分光光度计型式评价实验室(吉林)和国家色谱仪型式评价实验室(吉林)的通知

国质检量函〔2013〕4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吉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根据《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质检总局《关于做好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评价实验室计量授权工作的通知》(国质检量函〔2005〕998号)要求,经考核合格,现授权吉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为“国家分光光度计型式评价实验室(吉林)”、“国家色谱仪型式评价实验室(吉林)”,并颁发计量授权证书(授权项目、证书编号、专用章编号见附件)。

  即日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分光光度计、色谱仪等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申请时,应当委托上述实验室进行型式评价。

  附件:

国家型式评价实验室名单和授权项目

实验室名称
实验室
所在单位
授权型式评价项目
计量授权
证书编号
型式评价专用章编号
工作地点
及邮编
联系电话
国家分光光度计型式评价实验室(吉林)
吉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分光光度计
(国)法计(2013)5801号
32
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7440号(邮编:130022)
0431-
85375162
国家色谱仪型式评价实验室(吉林)
吉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色谱仪
(国)法计(2013)5901号
32
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7440号(邮编:130022)
0431-
85375162

  质检总局

  2013年7月10日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news/show-22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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