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标准法规 » 国内动态 » 正文

昆明:买卖绿色食品证书最高罚款3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1-11-30  浏览次数:1094
核心提示: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以及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生产(以下简称三品一标)已进入了市民的生活,三品一标该怎样监管?不正确
 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以及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生产(以下简称"三品一标")已进入了市民的生活,"三品一标"该怎样监管?不正确使用"三品一标"证书如何处理?对此,昆明市农业局决定,于12月12日举行《昆明市"三品一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

    18岁以上昆明市民可申请听证

    据了解,听证陈诉人(听证代表)名额为15人至20人。凡在本市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岁的公民,想参加听证会发表自己的意见,均可向昆明市农业局报名。报名传真(0871-4154399、8214449);网上报名请登录昆明市农业信息网站(网址:nyj.km.gov.cn)下载并填写报名表,用电子邮件发送至kmnza@163.com.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12月1日17:00.

    在召开听证会的同时,也对外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截至12月11日。诚邀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文本可到昆明农业信息网通知公告栏下载(nyj.km.gov.cn)。修改意见请于2011年12月11日17:00以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反馈到昆明市农业局政策法规处。

    县级以上各部门履行监督职责

    《昆明市"三品一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共六章三十六条,从申报认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等方面并结合昆明市实际而制定。

    监督管理方面,第四章规定县级以上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卫生行政及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部门依照国家相关规定职责,履行各自"三品一标"监督管理职责。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认定的产地进行监督管理,并实行跟踪检查;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对"三品一标"加工产品质量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三品一标"生产经营实施监督管理;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三品一标"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应当对"三品一标"标志印刷实施监督管理。

    买卖、转让"三品一标"将被罚款

    《昆明市"三品一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三十条规定:获得"三品一标"认定证书的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报省、部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由省、部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撤销其"三品一标"认定证书:产地被污染或者产地环境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使用的投入品不符合"三品一标"相关标准要求的;农作物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及食品加工等不符合"三品一标"生产技术标准;擅自扩大"三品一标"产地范围的;食品加工过程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规定:获得"三品一标"认证或登记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经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批准后,印刷单位才能在 "三品一标"产品包装标签上按规范印制 "三品一标"标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转让、买卖"三品一标"证书和标志,不得随意树立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标志牌。获得标志使用权的单位应当在认证的品种、数量等范围内使用认证标志。若违反该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并可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罚款不得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魏莉)

    ●新闻链接

    无公害农产品:指产地环境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的生态环境质量,生产过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农产品质量标准和规范,有毒有害物质残留量控制在安全质量允许范围内,安全质量指标符合《无公害农产品(食品)标准》的农、牧、渔产品(食用类,不包括深加工的食品)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识的产品。广义的无公害农产品包括有机农产品、自然食品、生态食品、绿色食品、无污染食品等。

    绿色食品:在中国是对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的总称。是指按特定生产方式生产,并经国家有关的专门机构认定,准许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无污染、无公害、安全、优质、营养型的食品。

    有机食品:有机食品也叫生态或生物食品等。有机食品是目前国标上对无污染天然食品比较统一的提法。有机食品通常来自于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根据国际有机农业生产要求和相应的标准生产加工的。

    农产品地理标志:指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

 
  来源:互联网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news/show-213.html

声明:

1、本网转载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凡来源注明“世科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世科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个工作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关键词: 绿色食品 证书
分享到:
5.31K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