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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酒类市场发展现状及外企在俄销售酒类产品相关规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3-06-03  浏览次数:930
核心提示:近日,我处走访俄酒类流通管理局,与该局市场调节政策司司长布尔采夫会谈,了解俄酒类市场发展情况,以及外企申请在俄销售酒类产
近日,我处走访俄酒类流通管理局,与该局市场调节政策司司长布尔采夫会谈,了解俄酒类市场发展情况,以及外企申请在俄销售酒类产品相关规定。有关情况如下:

  一、俄酒类市场发展情况

  布通报,2012年,俄酒类市场发展恢复至危机前水平,全年烈性酒生产同比增长14%,达11.3亿升。俄烈性酒进口的主要种类为伏特加、威士忌和白兰地。2012年,俄烈性酒进口700万升,占酒类产品进口的9%,主要自芬兰、瑞典等北欧国家进口;葡萄酒进口2400万升,以苏格兰、智利、新西兰等国产品为主。目前俄烈性酒生产商共260个,最大厂商为Russian Alcohol集团公司,占市场份额的15%。"Green Brand" 连续8年被评为最受欢迎品牌,其市场份额为4.8%。

  二、外企申请在俄销售酒类产品相关规定

  (一)俄酒类产品销售许可分批发和零售两类,依据酒类品种单独发放。批发经营许可由俄联邦酒类流通管理局发放,零售经营许可由产品销售所在地政府发放。

  (二)外企在俄从事酒类产品批发须首先在俄注册成立公司,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0万卢布(约合33.3万美元);拥有符合酒类产品存储及相关消防安全要求的仓库;根据2006年俄总统第59号令规定,向俄酒类流通管理局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批发经营许可有效期为5年,可申请延期;许可办理费用为50万卢布(约合1.6万美元);经营进口或当地产品均可。

  (三)俄酒类流通管理局每年对经营酒类产品企业定期检查3次,视情抽查,主要检查仓库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布指出,目前除欧尚、百事可乐等大型公司在俄申请销售许可外,大部分外国酒类产品通过俄经销商销售。

  三、俄加大力度打击假冒侵权酒类产品

  布通报,自今年7月1日起,打击销毁假冒侵权酒类产品职能将由俄国有资产管理署划归俄酒类流通管理局。布指出,目前俄非法生产的烈性酒约100万升/年,被没收酒类产品回流市场现象严重,对消费者权益造成损害。今后俄酒类流通管理局将加大对没收产品的监管力度,法院判决后立即集中销毁。俄政府每年将为此拨款5000亿卢布(约合161亿美元)。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news/show-15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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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俄罗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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