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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HS指令的核心内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08-08-07  浏览次数:1459
核心提示:RoHS指令规定,2006年7月1日起,禁止含有超过规定限量水平的铅(Pb)、汞(Hg)、镉(Cd)、六价铬(Cr6+)、多溴联苯(PBB)和多
 RoHS指令规定,2006年7月1日起,禁止含有超过规定限量水平的铅(Pb)、汞(Hg)、镉(Cd)、六价铬(Cr6+)、多溴联苯(PBB)和多溴二苯醚(PBDE)6种有害物质电子电气产品(有部分豁免)进入欧盟市场。指令管理范围内的电子电气设备产品的生产者必须确保其产品符合上述要求。生产者的范畴除了欧盟成员国内直接生产自己品牌产品的制造商以外,还包括以自己品牌销售的其它制造商提供的产品的销售商,以及以欧盟为基地的专业进口或出口的贸易商。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college/show-7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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