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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顶盒澳新最低能效要求(MEPS)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3-05-25  浏览次数:1670
核心提示:机顶盒澳新最低能效要求(MEPS)简介从2008年12月1日(澳大利亚)和2009年4月1日(新西兰)开始,销往澳新的机顶盒应满足最低能源
机顶盒澳新最低能效要求(MEPS)简介

 2008121澳大利亚)和200941新西兰)开始,销往澳新的机顶盒应满足最低能源性能标准MEPS)。

       1.
最低能效要求(MEPS

根据规定,机顶盒必须根据AS/NZS 62087.1:2004或其后续修订版的方法进行测试。对于不同类型的机顶盒,需要测量其被动待机、主动待机和开机模式下的功耗,其功率不能超过AS/NZS 62087.2.1:2008所规定的限值(如表1所示)。

1 数字电视机顶盒的最大功率限值(从交流电源)
产品类型
被动待机最大功率(W)
主动待机最大功率(W)
开机模式最大功率(W)
MPA
MPL
MPA
MPL
不加密传输(FTA/免费数字电视机顶盒
标准清晰
选项1
1.0
8
15
8
15
选项2
2.0
7
15
7
15
高清晰
选项1
1.0
12
19
15
22
选项2
2.0
11
19
14
22
收费数字电视机顶盒
收费数字电视机顶盒
未使用
9
15
未规定

 
对于主动待机和开机模式,MEPS定义为最大基准允许值(Maximum Platform AllowanceMPA),该值取决于机顶盒的类型和选择的MEPS方式。MPA是基本机顶盒的最大功率要求。如果机顶盒带有标准以外的功能,MPA应加上附加功能允许值(addITional features allowanceAFA),两者之和不得超过最大功率限值(maximum power limitMPL),即不管机顶盒提供多少功能,MPA + AFA应小于MPL。附加功能允许值参见表2

2 附加功能允许值(功率:W
功能
主动待机模式附加功耗值(W
开机模式附加功耗值(W
SCART端口
1.0
1.0
IEEE1394接口
0.8
0.8
以太网接口(100 Mb
0.4
0.4
无线接口
2.5
2.5
SPDIF端口
0.1
0.1
USB接口(低功率模式)
0.3
0.3
家庭自动化接口
0.4
0.4
宽带(ADSL)调制解调器
2.7
2.7
有线调制解调器
2.7
不适用
调谐器
2.0
2.0
远程红外接收器
0.25
不适用
PSTM调制解调器
0.7*
0.7*
HDMI
0.5
1
*注:该允许值仅适用于第二个PSTM调制解调器,第一个PSTM调制解调器的功耗包含在基本功能功耗中。

2. 高能效要求

同时满足下面要求的机顶盒被认为是高能效产品:
满足上述最低能效要求;
被动待机功率不超过1 W
满足AS/NZS 62087.2.1:2008定义的“自动待机”(Automatic standby)或 “高清多媒体接口待机”(High definition multimedia interface (HDMI) standby)。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college/show-31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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