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学步车(16 CFR 1216)
日期:2013-05-26 21:49
16发布了婴儿学步车的最终规则,并于12月21日起生效。同时还正式发布通告撤销原有CFR。另外,CPSC还发布了婴儿学步车的第三方合格评定机构认可要求,规定从2010年12月21日起,所有婴儿学步车都必须提交样品给第三方机构进行测试和认证,才能投放美国市场。
16 CFR 1216与ASTM F977-07相比,主要有以下几点差异:[注1]

1216.2(b)(1):对F977-07中的图1进行了修改,即增加了一种空背型婴儿学步车图例,这与F977-09是一致的;
1216.2(b)(2):更改了F977-07第4.6节对于测力计的描述,取消了品牌和型号名称,代之以性能规范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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