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家用电器能效要求
日期:2013-08-01 07:42
衣一体机、洗碗机、电灶、冷冻柜、电冰箱与冷藏冷冻箱、房间空调器、除湿机和电热水器10种。这10种家用电器的经销商(加拿大制造商、进口商或销售商)应保证产品满足条例规定的能效标准,向NRCan提交能效报告,并且佩带能源效率验证标志。能效报告包含以下内容:
产品名称;
产品商标名称;
产品型号或唯一电动机识别码(UMI,Unique Motor Identifier,对于电动机);
制造商名称;
进行产品能源性能验证,并在产品上标明授权加贴验证标志的机构名称或省份;
产品关于能源效率和能源使用特性的特别信息(见条例的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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