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0-10-27 20:10
政府签订自愿协议。自愿协议是指生产、供给、消费能源的企业或事业团体与政府签订的协议,企业制定节能及减排温室气体的目标以及履行推进日程和实行方法等,而政府通过监控和评价,并且实施资金援助和税收补贴,共同达到目标的非强制性政策。协议在签订之日起五年内有效。同时,政府对参加协议的中小型安装和生产企业提供多达250亿韩元的援助资金,以及中小企业申请高能效设备认证时免测试手续费等优惠措施。若投资于法律规定的节能设施,则从相关的纳税年度的企业税或个人所得税中扣除设施投资金额的20%;对希望参与的企业进行事前技术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