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0-10-22 22:25
的原则,使得到绿色证书的电力供应确实来源于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
(5) 简化行政审批程序:2001/77/EC指令要求各成员国采取切实措施,简化与可再生能源生产有关的行政审批程序,使中小型企业也有机会从事清洁能源的生产;
(6) 确保方便接入:鉴于电网由传统能源供应商建立和垄断的现状,欧盟有关指令要求,各成员国有关当局要确保可再生能源发电能够方便进入电网,各电网运营商不得对可再生能源发电设置过高的入网费等进入壁垒;
(7) 定期检查与评估机制:根据《可再生能源白皮书》,欧盟要求定期(每3年一次)对其成员国可再生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