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0-10-22 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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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欧盟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主要做法
(1) 确立清晰的发展目标:欧盟在2001年10月颁布的2001/77/EC指令中明确规定,欧盟电力行业的可再生能源比重将由1997年的13.9%上升到2010年的22%;并根据各国具体国情,进一步规定了各成员国电力行业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
(2) 设立支持计划:欧盟通过计划拨款的方式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发展;
(3) 实行优惠政策:欧盟所有成员国都对可再生能源的生产实行优惠政策,差别在于所实行优惠政策的类型不同以及优惠的程度不同;
(4) 原产保证措施:2001/77/EC指令要求各成员国以客观、透明和无歧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