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0-10-22 22:25
获得证书的建筑物及其内部使用的锅炉及空调设施等进行定期检查,以评价其节能情况。为了确保建筑能效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指令对建筑能耗性能证书做了以下规定:
(1) 成员国要确保在建筑物竣工、出售或出租时,可以向房主或由房主向买主或租房者提供份建筑能耗性能证书,证书的有效期不应超过10年。对于共有供热系统的公寓,可进行整个建筑的一般认证,或参照同一公寓内某一套有代表性的住宅进行评估,整栋建筑使用统一能耗性能证书即可。
(2) 能耗性能证书要有参考价值,比如应包括现行的标准和指标,以便用户对比评价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