框架性能效政策及法规
日期:2010-10-24 22:20
应通过能源服务和其他节能措施达到9%的节能目标。包括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等在内的成员国都应在2008年5月17日前完成本指令的国内立法转换。
2006/32/EC指令的目的是为了通过各种机制和激励措施来提高各成员国能源利用效率,并发展和促进能源服务市场。根据指令的第14条第2点,成员国应于2007年6月30日前向委员会递交首份国家能效行动计划(NEEAP)。在NEEAP中,成员国应描述在2016年达到9%节能目标所采取的提高能效措施。
总体而言,2006/32/EC指令的内容主要有:
l 建立国家节能发展纲要:各成员国应鼓励和促进能源审计咨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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