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科学文献,阐述药品的单一成分或多个成分具有确切的医疗用途,且确认其疗效以及具有可接受的安全水平,根据2001/83/EC指令的要求,可以不必提供临床前或临床研究结果。
(3)大量的药品,尽管它们有很长的历史,如果不能满足具有肯定的医疗用途、确切的疗效和可接受的安全性的要求,也得不到上市许可。为了保持这些药品在市场上的流通,成员国已经颁布了不同的注册程序和管理办法。各成员国现有这些法规上的差别可能会阻碍共同体内这些药品的贸易,并导致这些产品生产者间的歧视和不规则竞争,这也可能会对公众健康保护产生影响,因为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