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日期:2015-05-25 10:38
是不利于安全隐患的消除,所以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的检验应理解为包括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更为合理。
  【思 考】
  两起类似的案情,却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结局;对于一句法律条文的理解,导致事件走向相反的方向,作为基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上述两个案例让我们深感困惑。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当下,在千呼万唤始出来一部《特种设备安全法》时,我们却由于缺少权威的司法解释,落入一个有法难依的尴尬局面。既然这个问题关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也关系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的身家性命,希望立法机构能给出一个明确的权威的司法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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