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日期:2015-05-25 10:38
 甘肃省某地质监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一居民小区内在用的两台电梯存在超期未检情况,认为其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三款中: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的规定,依据该法第八十四条一项中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1.责令停止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电梯,2.处以人民币30000元罚款。
  行政相对人不认同质监局的处罚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一审法院认为质监局适用该法第八十四条一款(一)项的规定对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适用法律与违法事实不相适应。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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