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须关注新标准
日期:2014-12-10 10:43
在国内销售的纺织品和服装,其标识必须符合GB5296.4《消费者使用说明 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此标准规定了使用说明的内容,包括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名称、产品号型或规格、纤维成分及含量、安全类别、执行的产品标准等,还规定了标识的放置位置等。
  自2014年5月1日起,纺织品服装使用说明标准采用新版本,即GB5296.4-2012,代替GB5296.4-1998,2012版与1998版相比,有些细微的变化。
  新标准实施半年,仍有些服装企业不知情,没有按GB5296.4-2012要求进行标注。应相关部门的委托,检验检疫实验室对市场上销售的服装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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