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 » 认证知识 » 服务认证 » 正文

售后服务认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0-01-19  浏览次数:855
核心提示:内容:售后服务认证目前发展为一种认证星级评价,即售后服务星级评价标志,一种售后服务评价认证体系。  (1)售后服务星级评价标

 

 

内容:

售后服务认证目前发展为一种认证星级评价,即“售后服务星级评价标志”,一种售后服务评价认证体系。

  (1)售后服务星级评价标志

  企业经售后服务认证评价以后,获得星极标志的标示权,以后用于产品、产品包装、宣传和广告资料上,以表明该企业的售后服务管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标准《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SB/T10401-2006)标准,并达到某一级星级。任何完成认证评价的企业,均可在商品及服务中自由标识所获得的星级标志,售后服务认证每年监审一次,三年复审一次,如监审不达标或复审时降级,则暂停或中止企业对标志的使用。

  (2)售后服务评价体系

  售后服务认证严格按照《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SB/T10401-2006)标准,对企业售后服务的8个单项27项指标进行评价。售后服务认证是服务认证,与管理体系认证不是一个类别,它使用的SB/T 10401-2006标准是一个评价性质的标准,关键词是“评价体系”,认证目的是评出优秀。认证的结果是证明企业按照标准实施了售后服务,并达到了某一个高度(星级)。售后服务认证在评审时最大的特点是分企业层和下属执行层进行。一般情况下评审组除了在企业总部现场,还会分散到企业在各地的服务网点去检查。

售后服务认证的发展概况

  售后服务认证是国家批准的我国第一个全国性全行业服务类认证,自2007年开展认证以来,已经有美的生活电器、奔腾电器、中联重科、江铃汽车、中航信息、联创科技等企业通过认证,认证机制已趋完善。

  执行标准:

  售后服务认证所宣贯并执行的是国家商务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标准《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SB/T10401-2006)标准,该标准自200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认证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生产型、销售型、服务型企业。

  组织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推荐,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北京五洲天宇认证中心,是至今为止国家批准的国内、国际唯一专业从事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的专业机构

 售后服务认证标志释义

国家认监委批准( CNCA-R-2007-152 ) 

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权威认证

  标志释义  

  认证标志外圆上半部为英文,下半部为中文。标志红色部分代表全中国,喻指“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标准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运用。白色部分“G”与“S”即分又合,“G”是“工业”一词中“工”字的拼音缩写,“S”是“商业及服务业”词组中“商”字的拼音缩写,意指工业、商业及服务业既是独立体,又是不可分离的一家,只有工商联手,才能做大做强品牌。 

  标志外圆蓝色箭头有力的向上旋转,喻指贯彻执行国家售后服务标准,可促进企业沿着可持续发展方向前进,不断提升企业形象,塑造强国品牌。 

  “CAS”是“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英文缩写,“20061001”是指标准于2006年10月1日开始在全国实施。 

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流程
 

1审查申请

  1.2.1申请方提出申请:申请方需填写《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申请表》,并附上认证所需提交的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及年检证明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有效期内的许可证或资质证书及年检证明复印件;

  组织简介(包括本单位经营范围、规模、特色、实力,在国内外同行业中利税、技术、产量、质量、销售等方面的地位和售后服务体系建设、服务设施投入状况、经费保证情况等);

  组织机构图(含售后服务组织机构图)及主要负责人名单和联系方式;

  产品服务政策的介绍;

  产品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清单;

  已获认证证书和荣誉证书复印件;

  售后服务体系文件及文件清单。

  1.2.2审查认证申请:

  A.认证中心审查企业是否符合认证要求,如企业不符合要求:

  1)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不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法经营企业;

  3)在最近有重大的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问题。

  有以上情况的,认证中心将不受理认证申请,流程结束。

  B.对于符合要求的企业,审查其提交材料的完善程度,和认证申请表的填写情况,对于材料不齐的,通知申请方补充材料,再次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受理认证申请,认证中心和企业签订合同。

  2.签订合同后,认证中心委派评审员或技术专家组成评审组,开始对受评审方的售后服务体系文件进行审查,文件评审完成后,进行现场评审。

  a)初次评审:按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流程图,走完全部过程。

  b)监督评审:初次评审完成,企业取得认证证书后,每年都将进行监督评审。监督评审的时间一般是初评的1/3。

  c)复评:第三年后,获得认证的企业需换发新证。复评按初评进行。可免除申请费和注册费。

  3.在现场评审时,被评审方应落实后勤安排(有时不需要),提供向导和观察人员协助评审,必要时应对办公、交通、就餐作出安排。

  4.评审完成,评审组打分。

  评分,是严格按照《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标准(SB/T10401-2006)进行的。也即是检查企业售后服务的体系文件、执行程度和达到的效果是否符合标准中的条款。

  满分为100分。

  综合评分,被评审方总分达到70分,通过评审。

  被评审方总分低于70分,不通过评审。

  a、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推荐通过达标级售后服务单位评审;

  b、达到80分(含80分)以上,推荐通过三星级售后服务单位评审;

  c、达到90分(含90分)以上,推荐通过四星级售后服务单位评审;

  d、达到98分(含98分)以上,推荐通过五星级售后服务单位评审。

  通过认证的企业,可在证书覆盖范围的产品及包装上使用星级标志,以做为证明。

 
  来源:世科网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college/show-562.html

声明:

1、本网转载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凡来源注明“世科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世科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个工作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关键词: 售后服务 认证
分享到:
5.31K
 
[ 学院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阅读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