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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双反”应对策略分析【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4-08-08  浏览次数:1148


反倾销初裁结果:   

    1.天合光能,昱辉阳光/晶科根据初裁,将分别被课以26.33%和58.87%的反倾销税;
2.42家其他出口商将被课以平均税率为42.33%的关税;
3.对台湾的调查结果:强制应诉人昱晶和茂迪将会分别课以27.59%和44.18%的初步倾销税。其他台湾地区的的制造商及出口商将被课以平均35.89%的倾销税。
 

 
中国光伏企业的在美市场规模来看,此次“双反'对天合光能、英利以及阿特斯等在美市场占比较大的企业营销较大。但从被征税率上来看,天合还是稍占便宜的。  
“双反”具体针对哪些产品?
我们先了解一下光伏组件的生产过程,光伏组件的生产大致上可以分为硅片生产、电池片制造以及组件封装三个步骤。随着光伏产业链条的全球化,这三个生产过程的产地可以遍布全球。在对美出口的组件中,其主要的“血统”成分以及价格分别为:

大陆产光伏电池、组件:被首次“双反”(无疑问)

  大陆产光伏硅片、台湾电池、大陆组件:被二次“双反”(无疑问)

非大陆、台湾的光伏硅片及电池,加工成大陆组件:被二次“双反”(有争议)

 

 
台湾电池片、其他地区组件:被第二次“双反”(有争议) 注:5是指加征反补贴税后的组件平均价格

凡是台湾电池制造、大陆使用的组件,肯定会被征税;如果在海外做的光伏硅片及电池,拿到国内做成组件再卖到美利坚,算不算征税,有待确认。个案:若是隆基股份这样的大部分电池客户在海外,但是硅片在大陆生产的,可能不受影响。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news/show-78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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