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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中型食企须设“首席质量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4-07-16  浏览次数:686
核心提示: 本报讯山西省把食品安全放在质量监管的首要位置,要求大中型企业设置首席质量官。这将有助于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山西省政府
 本报讯 山西省把食品安全放在质量监管的首要位置,要求大中型企业设置“首席质量官”。这将有助于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山西省政府7月14日公布的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4年行动计划显示,山西对质量安全“警戒度”进一步提升。 

  行动计划提出,要完善全省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完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监管机制;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肉及肉制品质量安全综合治理;开展食品和农产品农兽药残留、有机污染物、包装材料污染物、加工过程产生的有害物质、食品添加剂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相关制度措施;加强进口食品农产品监管,全面实行境外婴幼儿配方乳粉等乳制品生产企业注册。 

  加强消费品质量监管是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对于发生质量问题的产品,要通过倒追机制,查到责任主体。为此,行动计划要求,探索建立消费品质量市场反溯机制;完善消费品风险和产品伤害监测体系及预警平台建设;按照国家部署,完善进口不合格商品的退运销毁、通报召回、责任追究等处置措施和进口旧机电的“前置监管”;开展口岸卫生处理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突出对儿童用品等消费品的监管。

 
  来源:中国食品报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news/show-74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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